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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出臺辦法加強牛羊屠宰管理確保清真食品安全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2日 23: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寧夏頻道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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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寧夏頻道2月10日專電(記者任瑋)寧夏回族自治區將於3月1日起正式實施《寧夏回族自治區牛羊屠宰管理辦法》,對牛羊實行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以規範牛羊屠宰管理,確保清真牛羊肉産品質量。

  根據《辦法》規定,寧夏將實行牛羊定點屠宰,除家庭自宰自食外,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屠宰牛羊。清真牛羊定點屠宰廠(場),屠宰牛羊必須遵守自治區清真食品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屠宰、加工非清真畜類産品。清真牛羊定點屠宰廠(場)及銷售點,應當依照自治區清真食品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清真食品準營證。同時,《辦法》還對牛羊定點屠宰廠(場)提高準入門檻,對其水源條件、屠宰場地、屠宰設備和運載工具以及屠宰技術人員的健康狀況、肉品品質檢驗人員的技術認定等提出嚴格要求。

  《辦法》還規定,定點屠宰廠(場)要建立嚴格的檢驗檢疫管理制度。屠宰現場屠宰的牛羊和屠宰後的肉品品質分別需要經過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和廠(場)方的檢疫、檢驗,經檢疫、檢驗合格的牛羊産品需出具合格證明並加蓋合格標誌;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牛羊産品,均不得出廠(場)。牛羊定點屠宰廠(場)不得對牛羊和牛羊産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

  在寧夏,今後凡進入市場銷售的牛羊肉産品,必須同時具備檢疫合格標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標誌。餐飲業、集體伙食單位和從事牛羊産品加工的單位、個人,不得購進、加工非定點屠宰廠(場)屠宰的牛羊産品。此舉將有效杜絕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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