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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捐官生意"中的買方與賣方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2日 19: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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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通過交納“公益贊助費”進入體制內的幹部,為儘快賺回“捐官”錢,可能天天想著怎樣“創收”,無心做正事。

  封建社會的“捐官”現象仍不時在個別地方陰魂不散。據《新京報》報道,河北省邢臺市柏鄉縣去年12月進行了一場招聘,擬招收60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這場考試過後,有通過者稱,根據學歷不同,他們被要求繳納5萬元至8萬元不等的“公益贊助”。其中,大學本科一批二批5萬元,本科三批6萬元,專科贊助8萬元。據了解,此次贊助費總額至少在350萬元以上。

  這裡有必要先弄清楚幾個名詞。所謂“捐官”,某著名搜索引擎解釋為:又稱捐納,是封建社會為彌補財政困難,允許士民向國家捐納錢物以取得爵位官職的一種方式。據史料記載,清朝賣官之風最盛,官員中就有不少是靠“捐納”得的官;而所謂“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産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根據中國的“國情”和老百姓的理解,“事業單位”就是官辦的政府機構。

  由此看來,柏鄉縣為招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而收取的“公益贊助費”,與古代的“捐官”只有字眼的區別,其實質並無不同。表面看來,要想進入“體制內”成為“公家人”,都需要繳納一筆數目不菲的“捐納”或“公益贊助費”,這筆錢堂而皇之地進入官方賬戶,但其最終流向就不得而知了。

  從這筆“生意”的“買方”來看,這筆錢“交得值”。在“官本位”思維依然在一些地方氾濫的年代,進入體制內成為官方一員,意味著一輩子的“鐵飯碗”,“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至於這耀眼的“公家”身份,又豈是區區金錢可以衡量的?而其帶來的附加值和相關利益,更是難以計算。

  更讓人憂心的是,那些通過交納“公益贊助費”進入體制內的幹部,為儘快賺回“捐官”錢,可能天天想著怎樣“創收”,無心做正事。清代乾隆晚年,由於官吏貪污和乾隆的鋪張浪費,國庫空虛,一遇災荒,就大開“捐納”,然而如此反復進行,形成惡性循環,百姓不堪其苦。

  “賣方”打的是什麼主意呢?作為有權制定必須繳納“公益贊助費”才能進入事業單位的官員,或許是把為民服務的職位當作賺錢的生意了。反正體制內職位“奇貨可居”,想交錢的人太多了,不愁賣不出去。

  只是,這筆“生意”如果買賣雙方都覺得“划算”,或者説買方雖不情願但仍然不得不交錢,誰的利益受損了呢?當然是國家和百姓。“捐納”氾濫的後果,很容易讓人聯想到腐敗。而且,這種“交易”敗壞了社會風氣,助長了“官本位”思想,是一種畸形的社會生態。

熱詞:

  • 捐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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