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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被污水浸泡 近4萬元損失誰買單?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1日 00:4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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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裝新房搬新家本是喜事,但對成都摩瑪城的業主劉女士來説,卻變成了一件鬧心事:她的新家還沒搬進去,就被浸泡在污水中,近4萬元裝修費打了水漂,開發商對此拒絕買單。昨日,雖經調解,雙方仍未達成一致。

  “開發商稱自己沒有責任,所以我準備起訴他們,一定要維權到底。”劉女士説。

  污水倒灌 裝修款打水漂

  劉女士的新家位於1棟305號。她説,去年11月5日辦理了接房手續,並於14日開始裝修,“在準備裝修時,就發現洗手間有污水倒灌現象。”

  劉女士回憶,當時物管和開發商人員查看後,發現該戶型共用的主排污管在2樓平臺拐彎處堵塞,導致污水從2樓平臺位置開始向上倒灌。“我多次催促他們整改,但後來發現堵塞地方上面的檢查口被打開了,污水沒反灌到我家。”

  “誰知今年過完春節後,我家就被污水淹完了。”劉女士説,1月28日下午,她前往裝修好的新家查看,誰知家中實木地板已全部浸泡在污水中,洗手間馬桶還不時向外冒出糞水。

  劉女士立即通知物管,物管聯絡了開發商。當日傍晚6點左右,開發商代表與物管代表共同簽字證實這次事故,並表示隨後協商原因調查和責任事項、損失賠償等事宜。

  據劉女士估計,她家因此事受到的損失近4萬元。

  投訴未果 開發商拒買單

  劉女士説,2月1日,她和家人找開發商、物業公司共同前往主管道堵塞處查看,“後來,開發商只是找人把管道疏通了,並沒有掏出堵塞物查找原因,也不願賠償損失。”

  劉女士認為,主排水管在質保期內發生堵塞,開發商有責任查清原因,如不能確證是他人造成堵塞,應進行維修並承擔損失。“但該處主排污管自去年11月堵塞至今,開發商始終沒弄清原因,也沒有真正解決問題,以致釀成了這次事故。”她説。

  據物業服務中心人員介紹,小區的給排水系統尚未移交給物業公司,該公司不存在管理上的問題。物管提供的書面證明還顯示,對劉女士家馬桶管道往外冒臟水的現象,去年11月23日,物管已聯絡專業疏通人員將主管道內堵塞物取出,“經辨認為電線抽芯後的絕緣材料。”

  開發商表示,業主沒有直接證據證明管道堵塞是房屋建設期間造成的,因此他們不承擔管道堵塞造成損失的責任。他們還稱,房屋有驗收合格的各種手續,而且該戶型還有不少業主在裝修,因此很難判定造成堵塞的責任方是開發商。

  調解不成 業主要維權到底

  多次找開發商協調未果後,上週五,劉女士與家人來到成都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投訴。

  昨日,成都市質監站工作人員查看現場後表示,目前管道已疏通,賠償問題需業主與開發商自行協商。

  劉女士説,他們將繼續找相關部門投訴,直至打官司,一定會維權到底。

  張楊華西都市報記者劉鵬

  作者:劉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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