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要問責,也要寬容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0日 11: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據媒體報道,上海靜安區原區長張仁良、原副區長徐孫慶均已復出。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靜安區一棟居民樓發生大火,58人死亡,張仁良和徐孫慶隨後被免職。

  幾乎所有被問責的官員再度出山,其合法性都會遭到媒體和公眾的拷問。在官員問責制度化之後,無論是公眾在事發時要求問責問題官員,還是官員在復出時遭質疑,都是權利意識和監督意識進步的表現。

  但是,官員問責應該像執法一樣,必須公正量刑,不能過輕也不宜過重。只有遵循合理合法的問責程序,讓問責力度與被問責者承擔的責任相匹配,才能做到心服口服。畢竟,問責的終極目的不是將某個具體的人“開除官籍”,而是維護基本的行政倫理。

  問責制度的本質,在於對公權力進行監督,以及對過失權力進行責任追究,進而體現責任政府的原則,在整個社會中形成一種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的行政倫理氛圍。以問責制來維護行政倫理,也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官員因對某起公共事件負有間接責任被免職,與因瀆職違紀而被免職或撤職,並不是一碼事,理應區別對待。

  在上海靜安區大火事件中,原區長張仁良、原副區長徐孫慶確實負有一定的“領導責任”,但這種責任並非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在被免職一年之後,依據《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張仁良和徐孫慶重獲任用,在時間和程序上並不逾矩。

  在公開、透明、公正的前提下,讓一些確有領導才能的官員重新走上合適的新崗位,其實是一種進步。如果曾經的問題官員能從公共事件中吸取教訓,進而提升自己的官德官品,未嘗不是百姓之福。

  無論是官員問責,還是官員復出,都不應該由“人”決定,而應該用“制度”説話。官員所受處罰的嚴厲程度,應當取決於自身所負責任的大小。對於那些承擔了責任以後復出的官員,只要合乎相關的制度規範,就應該以必要的寬容,給他們一個改過的機會。

熱詞:

  • 問責程序
  • 問責制度
  • 官員問責
  • 直接責任
  • 領導責任
  • 行政倫理
  • 制度
  • 公共事件
  • 量刑
  • 監督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