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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晚報訊 酒後開車真的不划算!昨日,重慶保監局傳出消息稱,我市去年共有6947輛車在投保交強險時因酒駕多掏錢。
重慶保監局稱,我市從去年2月1日起,實行酒後駕駛與機動車交強險費率聯絡浮動制度,至12月31日,市內保險公司承保的交強險中,因酒駕導致費率上浮的車輛有5943筆,因醉駕導致費率上浮的車輛有1004筆。
“全市交強險酒駕上浮第一單就是我們開的。”人保財險重慶分公司人士透露,去年3月2日,他們開出了全市機動車交強險酒駕上浮第一單,據車輛的酒駕行為,該車交強險費率上浮15%,最終,該車多繳保費169.5元。” 重慶晚報記者 張彬
費率這樣浮動
認車不認人
即與交強險費率浮動挂鉤的不是駕駛人,而是車輛。如果車借他人發生酒駕,上浮保費由車主買單。
最高要上浮60%
每記錄飲酒後駕駛違法行為一次,下年該車交強險費率上浮15%;每記錄醉酒後駕駛違法行為一次,下年該車交強險費率上浮30%,每輛車累計費率上浮不超過60%。
一年一清
當年發生的酒駕違法行為只與第二年的交強險上浮比例挂鉤,以後年度不再累計上浮。我市交強險費率實行的是“交通事故+酒後駕駛”雙重挂鉤,即飲酒、醉酒費率浮動與道路交通事故浮動同時適用,累加計算,費率上浮相加最高可達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