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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近日《買了全險為何不能全賠?》一文受到廣大車主的關注。昨日,長沙市民杜先生來電稱,他購買了某産險公司的全險,不但沒有獲得全額賠付,反而被拒賠,而這次的“罪魁禍首”是年檢過期。
沒年檢商業險買了白買
杜先生稱,他所在的公司去年1月給客運車統一購買了全險,由於是營業性車輛,保費近萬元。但在去年7月出險後,按理説仍在保險期限內,但並未獲得商業險賠付。杜先生直言被拒賠有點“冤”——由於杜先生的客運車屬於營業性車輛, 6年後將強制報廢,而管理部門規定營業性車輛在第6年實行半年一檢,所以杜先生直到8月份出險時才知道年檢過期,由此導致商業險拒賠。儘管如此,交強險仍然賠付了人傷8000多元。
星城某産險公司理賠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稱,根據保險合同,保險只對合格車輛生效,未年檢的車輛視為不合格車輛,也就沒有上路行駛的資格。如果上路,被交通部門發現,將對未年檢車輛扣分並罰款。因此,年檢過期的車輛出險,保險公司可以拒賠。
雖然年檢過期,但交強險仍然進行了賠付,這與交強險的出臺政策有關。該業內人士表示,交強險免責範圍很小,僅包括受害人故意行為等4類免責事故,甚至連酒駕都在交強險賠付範圍之內,這是出於最大程度保護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考慮。因此,相比商業險,交強險賠付範圍更廣。
未上牌新車被盜沒得賠
車主黃先生最近很鬱悶,在等待牌照下發的過程中,他買的新車被盜了。雖然有臨時牌,但保險公司稱盜搶險並未生效。“從拿車到等正式牌照,花了1個多月。如果沒牌照保險就不賠,那買新車的時候買全險有什麼用?”黃先生滿腹疑問。
據業內人士介紹,未上牌新車購買的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和其他附加險均生效,因為可以用發動機號、車架號辦理登記手續,出險後也可以據此認定。而全車盜搶險只有正式的牌照才能表明車輛的身份,一旦被盜搶,無法證實車輛身份,對保險公司來説風險很大,所以目前各大保險公司都要求只有在機動車輛上牌後,才正式開始承擔盜搶險的保險責任。雖然黃先生有臨時牌,但通常交通部門的臨時牌是可重復使用的,這也加大了公安部門破案的難度。
因此,車輛出險時,保險車輛理賠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保險車輛須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或號牌;二是在規定期間內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檢驗合格。
新規或減少免責條款
一産險公司理賠工作人員透露,目前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正在就車險條款和費率改革徵求意見。“聽説已經改到第4稿了,好像新條款改動挺大,很多免責條款都取消了,以儘量保護車主權益。由於理賠部門是執行新條款的部門,所以有聽到風聲。我們理賠部門聽説後感覺壓力減小不少,畢竟爭議性的條款主要是理賠部門在執行。”
據悉,新規將於2012年1月1日開始實施。上述工作人員提醒,目前而言,畢竟保險公司沒有提醒車主年檢的義務,因此,車主需主動年檢。此外,車主在投保後,需自行研讀免責條款,並加強風險防範意識,儘量保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