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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義務教育階段“陽光招生”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0日 02: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西藏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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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杭州2月7日電(記者 王政 余靖靜) 從2012年開始,浙江將全面推行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陽光招生”,出重拳治理公辦中小學亂收費頑疾。

  浙江省教育廳副廳長韓平表示,浙江將全面推行“公辦不擇校,擇校到民辦”,所有公辦中小學校的招生信息全部“上網”,招生結果公佈接受社會監督;如有多餘學額,一律通過“搖號”方式確定招生名單。

  浙江全力推行的“陽光招生”,即實現招生信息、招生過程、招生結果全公開。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適齡兒童數量和分佈狀況合理劃分學區,合理確定和調整公辦學校就近招生的範圍和人數。

  每年招生前,各地要把學區劃分、入學資格、報名材料、報名時間、諮詢電話、投訴電話和信箱等向社會公佈;招生結束後,招生結果包括學生姓名、出生年月、家長姓名、戶籍關係、家庭住址等也要公佈,接受社會監督。如有多餘學額,全部通過“搖號”中簽方式確定招生名單。

  針對將“家長自願捐贈”與入學挂鉤的亂象,浙江將建立完善捐贈資金審核鑒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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