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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他人加入傳銷組織致人死亡 重慶5名傳銷頭目分獲有期徒刑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9日 20: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龍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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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龍網2月7日14時訊(記者 闕影) 將他人騙來搞傳銷,還限制人身自由,造成他人跳樓自殺身亡。今日,記者從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因強迫他人加入傳銷組織,重慶五名傳銷組織頭目被分別判處五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審法院經審理查明,魏小玲、何永川、張亞楠、徐龍、劉慶剛所在的傳銷組織,採用欺詐、誘騙的方式,引誘他人前來。為了留住不知情的新來人員,該組織不僅沒收手機等通訊工具,隔斷新人與外界的聯絡,還派人跟守做思想工作,如果新來人員不願意加入傳銷組織,就將其關在房內一週才放人。

  2010年12月25日,何永川以介紹工作為由,將魏元從山東省兗州市騙至重慶市永川區。魏小玲安排何永川、徐龍到車站接魏元並沒收其手機。當晚10時許,何永川、徐龍將魏元帶到一租賃屋,魏小玲安排同住租賃屋的劉慶剛、張亞楠對魏元展開思想工作讓其留下。當晚11時許,魏元發現有傳銷嫌疑,即拒絕加入,提出要離開。但張亞楠、徐龍不準其離開並奪下其行李包,雙方發生衝突,魏元從五樓的租賃屋內跳下當場死亡。

  一審後,法院以以非法拘禁罪,判處魏小玲有期徒刑十一年,何永川有期徒刑十年,張亞楠、徐龍、劉慶剛各有期徒刑五年。宣判後,魏小玲、何永川、劉慶剛均不服,向市五中院提出上訴,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微博報料方式:網友可登錄新浪微博或者華龍微博“@華龍網原創新聞”提供新聞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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