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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單農業“陷”履約難怪圈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8日 14: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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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約難的原因往往是企業或農戶‘見利忘義’

  法制網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李輝

  訂單農業是農戶在農産品種養前同購買者簽訂合同、協議,是一種期貨貿易,它的好處是可以避免農戶盲目生産。

  但現實卻是,農戶種養的農産品若在到期履約時價格波動大於預期,使履約的成本高於違約成本或履約收益低於違約收益,農戶或者企業為了追求各自利益的最大化,都會出現違約或毀約。

  譬如,當市場價格高於訂單價格時,農戶存在將農産品轉售給市場的強烈動機;市場價格低於協議價格時,企業則更傾向於違約,從市場上進行收購。

  “定心丸”變“鬧心丸”

  2010年,內地一家企業和新疆瑪納斯縣農戶簽訂了種植打瓜的合同。為提高農戶種植打瓜的積極性,給農戶吃顆“定心丸”,企業與農戶約定,如果畝産不高,企業賠償農戶每畝地2100元的經濟損失。

  企業的願望是好的,但在種植打瓜過程中,個別農戶播種之後便撒手不管了,既不鋤草,也不施肥。2011年秋,地裏的打瓜寥寥,企業和個別農戶為此産生了糾紛。

  經協商,企業同意以13元/公斤的價格收購這幾戶農戶的打瓜。但在企業準備收購時,農戶又反悔了,原來有人要出17元/公斤的高價收購打瓜。企業老闆一氣之下回了內地。更戲劇性的是,原來承諾以17元/公斤的價格收購打瓜的二道販子爽約了。

  新疆瑪納斯縣信訪局局長兼為民服務調處中心常務副主任王奎説:“這幾戶農戶為此到有關部門上訪,相關工作人員特意請來專家為農戶們上了一堂‘誠信教育課’。後來,通過工作人員的積極聯絡,該企業老闆返回瑪納斯縣收購了毀約農戶種植的打瓜。”

  企業違約敗訴

  新疆本地一家葡萄酒廠與瑪納斯縣包家店鎮包家店村村委會簽訂了釀酒葡萄種植收購合同,合同約定,該村村委會組織51戶農戶為該酒廠種植、交售釀酒葡萄,酒廠向農戶支付葡萄款和交售釀酒葡萄的運費。

  來年,51戶農戶按約定向酒廠交售了釀酒葡萄。由於當時葡萄收購的市場價格較低,酒廠只同意支付葡萄款,而不願支付運費。為此,村委會將酒廠起訴至瑪納斯縣人民法院,要求對方支付51戶農戶的運費共計6萬餘元。法院判決支持了村委會的訴求。

  加強誠信守約意識

  新疆瑪納斯縣委政法委副書記廖風會説:“雖然法律對合同違約有明確的賠償規定,但無論農戶違約還是企業違約,另一方追究法律責任時,都將面臨高昂的訴訟成本和時間成本。由於我國不具備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很難通過社會信用記錄和信用檔案制度對企業和農戶加以約束。”

  王奎説:“訂單農業糾紛時有發生,履約難的原因往往是企業或農戶‘見利忘義’,將合同拋到一邊,沒有了誠信和法制意識。政府部門在解決農企訂單糾紛時,需調查清楚,到底是企業有錯,還是農戶有錯。如果農戶與企業簽訂的合同中限制農戶的條款太多,而對企業的約束很少,這就需要司法介入,審查合同是否存在‘霸王條款’。同時,要加強對農戶的守約和誠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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