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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被質疑程序違法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7日 08:5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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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了解,該案的審理中出現了涉嫌程序違法問題,也頗受旁聽的職業打假人們及律師的質疑。

  曾對黃勇案件與辯護律師持不同觀點的職業打假人劉殿林告知記者,庭審中,公訴機關是用證據提綱來質證,律師能複印查閱的案卷只有500多頁,而其他的3200多頁證據及錄音證據都無法獲得並質證。也就是説,一審法院憑著沒有向被告人及辯護人出示或者複印的證據定罪量刑。

  “像媒體報道的,‘無論對方是否整改,都承諾一年之內不會再舉報,同時向相關主管部門發出聲明函,表示不再追究該電視臺的法律責任。’這根本沒有質證其真實性,都是有關單位給媒體的通稿中內容。”

  羅秋林律師告訴記者,第一次開庭前,法庭只向辯護律師提供了35頁複印件。

  2011年7月26日第一次開庭時,他們當庭提出對35頁以外的證據要求複印後才進行質證,並拒絕對自己沒有看到證據進行質證。法官隨後表示,因證據比較多,辯護人如果認為需要閱卷,可在休庭後閱卷。如需複印,也可以辦理。

  但沒有想到的是,閉庭後當他們要求複製證據時,審判長卻以要出差為由婉拒。類似的種種行為,導致辯護人只有在12月1日再次開庭時,只對持有的544頁證據進行質證,對公訴人在法庭上沒有出示、辯護人也沒有複製到的3256證據及錄音資料不進行質證。

  羅秋林律師認為,這種行為嚴重侵害了公民的辯護權。春節前,他向法院郵寄了複製3256頁證據材料的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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