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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防“流轉變毀田”愈演愈烈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6日 20: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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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節前,記者採訪發現,一些地方在土地流轉中隨意改變基本農田的面貌和用途,這一行為倘不迅速制止,勢必危及耕地保護。

  高郵市安大公路橫涇鎮帶程村路段,路東有一處用鋼絲柵欄圍成的“蘇中大地生態農業産業園”。在當地推動下,上海華東電器集團用2年時間以每畝年租金500元的價格共流轉了當地3000多畝耕地,涉及200余戶村民,土地租期30年。流轉後有260多畝耕地被投資者開挖成魚塘,70多畝變成了經濟林,而當初跟村民許下的建大棚、上蔬菜加工廠等承諾一個沒兌現。根據蘇中大地公司規劃,特種水産養殖面積將達到600畝。

  去年夏收後,金壇市直溪鎮緊鑼密鼓地推進實施生態高效青蝦産業園區計劃。今年1月中旬,記者在項目實施地之一的直溪鎮汀湘村看到,新挖的魚塘一個挨一個,剛堆起來的埂壩比路面高出半米多,原先的硬質水渠徹底被毀。直溪鎮實施的青蝦産業園核心區有3000畝,計劃輻射1萬畝。“好端端的良田被投資者糟蹋得不成樣了,看了實在心痛啊!”四組組長王猛難抑心中的憂傷。

  不給流轉行嗎?在汀湘村,五組村民湯雲發説:“你不流轉,村裏不打水,水渠也毀了,不同意有什麼用?”湯雲發説,自家承包的4.26畝地全部流轉開挖了魚塘,租金還不夠糧油錢,全家就靠他開三輪摩托維持生計。

  記者了解到,投資農業項目一個好處就是通過“包裝”能獲取政府政策扶持和大筆補貼。比如,蘇中大地公司已被當地政府申報為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直溪鎮的挖塘養蝦項目也被列入金壇市現代農業産業園區,並爭取晉陞常州市級農業園區。按照“先建後補”規定,這些項目經有關部門驗收後均有望獲得國家資金和政策的扶持。

  借發展休閒農業、觀光農業、現代農業之名,而在寶貴的耕地上挖塘養魚、栽種林木甚至建別墅建酒店,近年在一些地方漸成風氣,甚至愈演愈烈。高郵市國土資源局耕地保護科陳大明科長坦陳,利用耕地發展堤水養殖全市有上萬畝。

  利用流轉土地挖塘發展養殖業,為國家法律明令禁止。早在1999年,省政府在《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的通知》中特別提到,“禁止徵用農民集體土地進行‘果園’、‘莊園’、‘觀光農業’等項目開發。”江蘇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二十一條明確將開挖魚塘和發展林果業列入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禁止行為,如有違反,“責令其改正或者限期治理,恢復原耕種條件,並處佔用基本農田的耕地開墾費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省國土資源廳執法監察局局長袁曉軍説,基本農田“五不準”是高壓線,地方這麼做即使目的真是為了發展經濟,提高農民收入,也絕對不允許。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邱鷺風認為,純粹將種植業改為養殖業,雖還是在農業經濟範圍內,但這種違反國家土地管理的行為必須予以制止和糾正。   本報記者丁亞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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