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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攜帶乙肝病毒應聘被拒 該企業涉嫌被訴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6日 09: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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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近日從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了解到,前不久,該院正式受理深圳一家民營企業因招聘涉嫌乙肝歧視被起訴案件。

  2011年9月3日,河南小夥子范某,向深圳海洋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駐鄭州辦事處投遞了一份簡歷,應聘職位為服務工程師(負責銷售業務),並通過初試。9月4日,范某順利通過公司面試後,被告知前往鄭州仁人健康體檢中心體檢,體檢合格即可入職。

  “他們要求我以個人名義申請體檢,體檢費由公司報銷。體檢項目除了胸透,就是乙肝兩對半檢查。這讓我很詫異,因為國家的法律禁止入職體檢檢測乙肝兩對半。”范某説,“海洋王公司駐鄭州辦事處王秘書告訴我,如果體檢沒問題就可以辦理入職手續,他們甚至把入職檔案申請表都給我了。”

  范某是一名健康的乙肝病毒攜帶者,雖然知道自己的身體狀況,擔心可能因此而失去工作機會,但他還是抱著試一試的心理去醫院做了胸透和乙肝兩對半檢查。不出意料,范某的體檢結果為“大三陽”、“肝功能正常”。范某説:“乙肝病毒攜帶者找工作很不容易,我也不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但我非常渴望這份工作。”果不其然,最終,海洋王公司以范某體檢不合格為由,拒絕錄用他。

  2011年10月18日,范某到鄭州市管城區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訴訟,狀告深圳海洋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駐鄭州辦事處施行就業歧視。管城區法院給出的答覆是: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深圳海洋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駐鄭州辦事處並沒有主體資格,故不能直接以被告住所地為由在鄭州提起訴訟。

  “管城區法院不立案,我就到海洋王公司的註冊地起訴,我相信法院最終會給我一個公正的説法。”范某説。

  2011年12月28日,范某向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於法院主張訴前調解,當時並未立案。2012年1月10日,范某接到南山區人民法院立案通知,該案現已立案。

  范某的代理人,廣東律師龐琨説:“我國法律已明確禁止用人單位在入職體檢中檢測乙肝項目,並不得要求應聘者提供含有乙肝項目的體檢報告。本案中,海洋王公司為了規避法律,要求應聘者以個人名義體檢並提供包括乙肝項目的體檢報告,這種做法在勞動力市場並不鮮見。”

  有法律界人士認為,近年來,國家在保護乙肝病原攜帶者的平等就業方面出臺或修訂了很多法律法規,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乙肝病原攜帶者的就業歧視現象。但這起案件中仍暴露出一些法律上的缺陷,比如用人單位的違法成本過低、當事人取證難、“被自願體檢”及各類隱性歧視,用人單位嘗試規避法律的現象越來越多,這對法律政策的完善提出了一個新的挑戰。

熱詞:

  • 乙肝病原攜帶者
  • 范某
  • 乙肝兩對半
  • 乙肝病毒攜帶者
  • 應聘職位
  • 男子
  • 入職
  • 大三陽
  • 被告住所地
  • 涉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