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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執行法院判決 “老賴”在機場被警方控制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6日 07: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洋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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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 蔡勝龍 通訊員 白法宣) 2009年3月,市民黃某跟人買房,簽訂合同後對方卻悔約。黃某將屋主告上法庭,索賠仲介費和違約金。法院判決要求屋主于某某和梁某某需賠償。但兩人卻玩起“躲貓貓”,拒不出現。昨日上午,兩人從長春坐飛機到廣州,抵達機場後被事先獲悉情況的白雲法院執法人員控制,最終兩名“老賴”履行了判決義務。據悉,該案是近年來白雲法院利用協助執行聯動機制,通過機場布控成功打擊逃債、躲債、規避執行的“老賴”的一宗成功案例。

  2009年3月3日,市民黃某通過地産仲介公司,向於某某、梁某某購買白雲區廣花路僑港街的一所房屋,並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後來賣房的兩人悔約。黃某于當年8月向白雲法院提起訴訟,索賠仲介費和違約金,審理期間兩名被告拒不到庭,法官依法缺席判決,判決於某某和梁某某賠償原告諮詢及仲介服務費6000元、違約金34000元。然而兩人又沒有在法定期限內履行判決,對此黃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了解到,除梁某某名下有1315元銀行存款外,在廣州地區暫無財産可供執行。由於兩人戶籍所在地分別在長春市朝陽區和湛江市霞山區。白雲法院依法委託當地法院執行,當地法院回函稱沒有發現兩人的下落及財産。昨日上午,白雲法院通過機場布控協助執行網絡信息得知兩名“老賴”從長春坐飛機中午抵達廣州,遂採取行動,將兩人帶到法院進行法制教育,最終兩人才答應履行判決義務。

  據了解,近年來白雲法院充分利用協助執行聯動機制,借助公安、工商、銀行、證券、房地産、勞動、稅務等部門的信息資源,查控債務人的下落及其財産線索,加強邊境布控、機場布控有效打擊逃債、躲債、規避執行的“老賴”。記者還了解到,今年大年初一,一名債務人帶著大筆金錢準備過境去“玩”,白雲法院通過出入境布控獲悉後,及時派出幹警將其從拱北口岸帶回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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