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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協辟謠,年檢未開始記者查證,已有社團通過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5日 11: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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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 陳宏昨天,有媒體報道,中國足協在召開足代會的當口,尚未完成在民政部的2011年年檢,而按民政部規定,足協必須在完成註冊後才有民間團體資格,這樣一來,足協的諸多活動按規定將無法開展。不過,昨天下午中國足協新聞辦就通過官方微博迅速做出了回應,稱此報道“嚴重失實”,因為“2011年度社團的年檢工作尚未開始”。本報記者也登陸了民政部相關網站查詢後得知,雙方説法均有欠缺:網上年檢確實尚未完全開始,但也已有社會團體完成了2011年度的年檢。

  在掃賭打黑案之後,分管足球的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蔡振華表示,正在推動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和中國足協的“管辦分離”改革,這個備受矚目的改革,近日卻被曝出有可能與外界預期嚴重不符。而“中國足協尚未通過年檢”的消息,也正是在這一背景下出現的,報道稱,在中國足協即將召開足代會之時卻還沒有完成2011年民政府年檢。足協作為民間機構,之後完成年檢之後才具備相關資格。由於在2005年後足協再也沒有召開過足代會,所以也沒能通過2011年的年檢。如果不按時年檢,民政部也有權作出處罰,包括停止其活動一段時間。

  對這樣的消息,中國足協罕見地立即作出回應,新聞辦在官方微博中表示:“按照民政部《社團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社會團體應當於每年3月31日前向業務主管單位報送上一年度的工作報告,經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同意後,于5月31日前報送登記管理機關,接受年度檢查。’2011年度社團的年檢工作尚未開始,報道嚴重失實。”

  本報記者也登錄了民政部官網查詢後發現,中國足協所引用的規定屬實。中國足協在民政部的登記信息是:登記號3653(全國性社會團體),主管單位國家體育總局。民政部要求的年檢,可以在網上進行,而結果會在民政部指定的“中國社會組織網”上公佈。記者隨後登錄該網查證,“年檢結果公告”中,在“年份”的下拉框中,最近的結果查詢年份還只是“2010年”,不能查詢“2011年”,但在首頁默認的公告中,已經有“中國解放區文學研究會”在“2011年度第4批”年檢中通過。中國足球協會上一次的年檢是在“2010年度第4批”,結果是“基本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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