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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三亞能追究“惡意攻擊”的責任嗎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4日 07: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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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1日上午,在三亞市召開的2012春節旅遊情況通報會上,當地政府部門對此前錯誤表述春節“宰客零投訴”致歉,由於未聯絡上“羅迪微博”本人,三亞方面懇請當事人出面合作,推動調查。有關官員同時表示,“對三亞惡意攻擊的人,將依法追究責任。”(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7版)

  海南省工商局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指揮中心提供的數據顯示,今年春節黃金週期間,三亞是投訴重點,三亞地區的消費申訴舉報共44宗,佔全省申訴舉報量的45.36%。就連三亞市旅遊局副局長唐嗣銑都説,在外面開會都不敢説是三亞旅遊局副局長,一公開身份就有人現場投訴,“就連自己的朋友來三亞也都被宰過”。三亞本身問題成堆,不是抓緊時間來整改問題,卻對所謂的“對三亞惡意攻擊的人”發出義正言辭的警示,讓人摸不清頭腦。

  何況,什麼叫對三亞“惡意攻擊”也是很成問題。比如“三個普通菜被宰四千多元”事件,有關部門未發現高先生提及的3個菜消費3600多元的消費憑證,但這能證明高先生是惡意攻擊嗎?店主也完全可能藏匿有關證據。再説了,“對三亞惡意攻擊的人”中的“三亞”僅僅是一個城市,不是個體公民,也不是商家與企業,作為城市的三亞不享有名譽權,也沒有商譽權,所謂的對“三亞惡意攻擊”,沒有損害具體個人的名譽權或者具體商家的商譽權,根本談不上構成誹謗與侮辱等罪名,甚至連民事侵權也談不上,那麼,三亞地方政府準備拿什麼法律來懲治惡意攻擊的人?

  當然,三亞的普通公民和商家是有名譽權或者商譽權,如果外地遊客隨意捏造事實來誹謗他們,自然依法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如果發生了這些針對公民、商家誹謗的事件,公民與商家自然會拿起法律武器,或告他們誹謗,要求他們賠禮道歉和賠償,這事不勞公權力機關出面,特別是公民與商家並未要求公權力介入的情形下尤其如此。三亞有關部門在並未接到誹謗投訴情形下發出此話,不能不讓人感覺到有封口與壓制批評之嫌。更何況,三亞有關部門説的是“對三亞惡意攻擊的人”而不是説“對三亞公民和商家惡意攻擊的人”,要進行“依法追究責任”。

  三亞要真正打造一個“國際旅遊城市”,提升城市形象,不應想方設法去壓制批評,而是應坦誠地公開相關信息,承認自己存在的問題,並努力處理相關問題。即使是出現個別“惡意攻擊三亞的人”,也應以最大的誠信來公開信息,澄清誤解;至於出現惡意攻擊三亞公民和商家的事件,政府則應處於中立的立場,做一個公正的裁決者,客觀公正地解決糾紛。如此才能重建公信力,贏得公眾的信任。楊濤(作者係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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