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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鏞記爭産案續:兄弟圍繞股權、能力互指責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4日 05: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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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環鏞記酒家第二代發生股權糾紛。資料圖片

  中新網2月2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鏞記母公司清盤案1日進入第3日審訊,大哥甘健成供稱,曾建議父親甘穗輝在分配公司股權時保留大股東身份,不要給兒子太多股權,以免被他們站在同一陣線“對付”。

  甘健成指鏞記是家族式經營的生意,不會有人玩弄權力,不過其父甘穗輝1974年成立鏞記酒家有限公司時,曾打算把60%股權平均分給他與二弟及另一房妻子所生的兒子琨華,但他建議父親應該只把30%股權平均分配給他們,父親則持有70%並保留大股東身份。終在股東大會上,以大比數否決父親的建議。甘健成解釋,當年二弟琨禮剛在台灣完成學業返港,合作時間不長,琨華又是另一房人,兄弟間未夠了解,因此他才有此擔心,認為父親應該未雨綢繆。

  甘健成承認曾在書面供詞中表示,父親當年處於半退休狀態時,在酒家業務上仍操生殺大權。代表二弟甘琨禮的資深大律師John Bleach,質疑其證供與他宣稱酒家是合夥生意,大家平起平坐的説法背道而馳。甘健成解釋父親確有生殺大權,但從未行使此權力,他早已將酒家生意放手交給3名兒子打理,書面供詞所寫的只是尊重父親的描述。

  甘健成説,自從他2010年提出清盤呈請後,酒家的生意並無受影響,員工流失率亦無異常情況,他與員工開會只為穩定軍心。

  二弟一方認為母公司Yung Kee Holdings Limited是海外註冊公司,唯一資産是子公司Long Yau Limited的100%股份,在香港無實際業務,故此法庭無司法管轄權下令大哥或二弟收購對方的股份。但甘健成認為母公司的業務是投資控股公司,辦公室在中環鏞記大廈5樓,他又將母公司比喻為整個鏞記集團的“大腦”,Long Yau Limited是“身體”,鏞記酒家是“腳”,用來賺錢,整個集團是一個整體,不能斬件。

  另外,庭上日前披露,甘家三妹甘美玲在書面供詞批評大哥兩子崇軒及崇轅工作懶散又欠幹勁,2人1日在庭外表示並非事實,崇軒指姑姐移居美國夏威夷,甚少回港,最近見她已是2、3年前,因此她不會有機會到酒家觀察他們的工作表現。聆訊下周繼續。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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