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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限制養犬新規執行 出門溜狗不拴繩將被罰款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4日 01: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西部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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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今天(2月1日)起,西安市將開始執行新修訂的《限制養犬條例》,今後養狗的行為可要更加規範了。因為根據新條例,出門溜狗不拴繩,狗狗在公共場所便溺後不清掃等等這些行為都將受到明確的處罰。

  今天是修訂後的《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實施第一天,西安市公安局等有關單位紛紛走上街頭宣傳新條例。根據規定,出門不拴牽狗繩等行為從今天起都將面臨明確的處罰。為了將處罰落實到位,新條例還明確劃分了處罰的執法主體。

  具體為:由公安部門負責,對超數量養狗;在重點限養區飼養大型犬、烈性犬;沒有給犬只辦理登記和年檢;以及出門溜狗不拴繩或拴繩超過兩米、沒有及時制止犬只攻擊人的行為、犬吠影響他人正常生活、虐待遺棄犬只的,都將受到50到一千元不等的罰款、扣留直至沒收犬只等處罰。

  由城管部門負責,對沒有及時清理犬只糞便影響市容的罰款50至200元。

  由農業部門負責,對沒有及時給犬只免疫、發生疫情不報告、未將犬只屍體送至無害化處理場所的,處以50至3000元罰款等處罰。

  此外,衛生、工商和鄉、村、街道、社區等基層政府部門都負有相應的管理職責。西安市公安局在今天的專題工作會議上特別提到,對於在新條例實施前已經辦理了登記手續的烈性犬、大型犬,可以繼續飼養,但鼓勵養犬人儘早將禁養犬只遷出重點限養區,公安部門將對這些犬只實施更嚴厲的管理措施。

  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長樊為民:經登記飼養的大型犬、烈性犬必須實行拴養或者圈養,因檢疫、治病、交易或者參展需要挾犬出戶的,應採取措施確保安全,否則不得牽領出戶。

  新聞鏈結

  據了解,新版限養條例修訂了限養區域,從現在起西安市三環以內以及三環外的城鎮居民居住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幼兒園、醫院、文物古跡保護區、風景名勝遊覽區、等區域為重點限養區,其他區域為一般限養區。重點限養區內,每戶限養一隻,且不得飼養藏獒、土狗等肩高50厘米以上的犬種。一般限養區每戶限養兩隻。(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記者 張佳奇 趙敏)

  (來源:西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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