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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董"滅火器居民樓超齡服役 市民不知如何處理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3日 04: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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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隻生産于上世紀80年代的滅火器,在杭州路107弄的一樓道裏挂了20多年,竟然無人問津。該樓道去年曾發生火情,這只猶如“擺設”的滅火器沒發揮作用也在情理之中。“過期那麼久還在‘服役’,真是第一次聽説!”昨天,上海灘網友“阿Fee同學”向記者反映這件“奇事”。

  現場

  滅火器挂了20多年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杭州路107弄,此處是老式樓房,記者在3號樓底樓看見了這只“化學泡沫”滅火器,紅色的外殼銹跡斑斑(見圖蔡辰思攝)。滅火器下方寫有“一九八二年”等一行小字,字跡模糊,依稀可辨別出是生産日期。據居民姜先生稱,滅火器是建樓的時候裝的,挂了20多年,至今沒有換過。懸挂滅火器的鉤子早已生銹,滅火器更像一枚“定時炸彈”,時刻有掉下來的危險。

  居民反映,去年該樓道曾因電線老化而冒出火星,滅火器派不上用場。“消防部門管滅火,不管滅火器。”記者了解到,107弄1、2、4號樓的滅火器已不見蹤影,只有挂鉤在原處。“滅火器掉下來,當垃圾丟了。”居民説。

  杭州路107弄所屬的大橋物業相關負責人稱,居民樓的滅火器是物業負責的,但他們未接到過居民和業委會的反映,因此沒有對這些過期滅火器進行保養和更換。

  據了解,目前沒有法律明確規定居民樓、家庭必須配備滅火器,且多層和高層住宅情況不同,要求也不同。高層配消火栓、逃生通道;多層則沒有相關規定。消防服務熱線的工作人員表示,“現在不少老式住宅都配備了滅火器,這是好事,管理該區域的部門應負責滅火器的日常維護,如居民交了物業費,則由物業保養。”

  疑問

  過期滅火器如何處理

  “老房子最怕火災,萬一著火,過期滅火器還能用嗎?”採訪中,有居民關切地詢問。原來,一些居民多年前曾經購買過小型家用滅火器,但從來不曾使用,這些“高齡”的滅火器已經失效,但不少仍被“珍藏”家中。

  “我知道過期的滅火器使用起來會有影響,但不知道過期的滅火器怎麼處理。”居民陳先生説,儘管老式樓房不配備滅火設備,但隨著市民防火意識的增強,市民願意自己出錢購置滅火器,但滅火器過期或損壞後,不能直接丟棄在垃圾桶裏,也不知道哪可以更換、維修或者回收,讓人犯了難。

  建議

  明確部門統一回收

  記者了解到,滅火器過期可充劑,但已到報廢年限的滅火器不能隨意丟棄。“目前沒有專門的回收機構,生産銷售廠家可代為回收。”黃興路上一家銷售滅火器的商家告訴記者,乾粉、二氧化碳滅火器一般來説報廢期為10和12年,其中滅火劑的有效期則為1年-3年,過期可送至商家處重新裝粉、充氣;若已到報廢年限,必須報廢。

  不過,由於將報廢滅火器送還商家並沒有金錢回報,因此更多市民傾向於將滅火器最值錢的部分──噴嘴上的黃銅賣給收廢品的。

  因此,有市民提議,應普及如何處理過期滅火器的知識,增強火災防範意識,最好能出臺“以舊換新”措施,或明確責任部門統一回收。

熱詞:

  • 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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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民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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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九八二年
  • 杭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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