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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綱經紀人王海被判拘留12天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2日 18: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快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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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額頭紅腫

警方就“機場打人案”發處罰書

  新快報訊據騰訊娛樂消息,年前德雲社弟子機場打人事件引得娛樂圈沸沸颺颺,1月31日,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已經分別對德雲社打人事件中的當事人王海、王楠給予12天拘留500元整處罰,另外一名當事人王俁欽警方給予十天拘留500元整處罰。

  之前,德雲社大當家郭德綱對於該事件以一句“我們相信公安機關,該賠錢就賠錢,該看病就看病。坐在這個位置,就有人捧你,有人罵你,挺好,我能夠接受。”向公眾做出回應。對於傳言打人的正是郭德綱兒子郭麒麟,郭德綱為此還正式發出聲明,稱打人的只是雇用來搬行李的臨時工。此前記者也得知參與打人事件的分別為德雲社相關負責人。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對德雲社王海、王楠、王俁欽于1月9日23時北京首都國際機場3號航站樓打人事件給予行政處罰決定。履行方式送順義拘留所執行,其間自2012年1月18日至2012年1月28日止,罰款當場收繳。決定書中稱,被處罰人如不服該決定,可以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民航華北局公安局申請行政復議或在三個月內依法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風行工作室負責人對於警方的處決表示比較滿意,並稱維護了受害者的利益。隨即記者致電了王海本人,王海卻對此表示否認,並告訴記者如果收到處決書一定會做出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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