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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綱經紀人機場打人被處行拘
警方已對德雲社人員王海等3人開具《行政處罰決定書》;目前3人已申請行政復議,拘留暫未執行
因1月9日在首都機場毆打他人致傷,日前,郭德綱經紀人王海及兩名德雲社工作人員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和500元罰款。
昨日,首都機場公安分局相關人士證實,由於王海等3人已申請行政復議,拘留處罰暫未執行。
兩被打者構成輕微傷
今年1月9日23時許,風行工作室攝影師黃亮在首都機場T3航站樓,拍攝郭德綱等人返京照片。其間,與德雲社多人發生肢體衝突。
昨日,一份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開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被公佈在網上。《決定書》顯示,2012年1月9日晚11時許,嫌疑人王海和王俁欽、王楠3人在首都機場3號航站樓四層12號門外,同黃亮、劉愛民發生爭執,後王海對劉愛民進行毆打,並夥同王俁欽、王楠對黃亮進行毆打。經鑒定,黃亮和劉愛民身體所受損傷均為輕微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條款,決定對王海行政拘留12日並處罰款人民幣500元。拘留期限自2012年1月18日至2012年1月30日。
3被處罰人已交罰款
昨日,北京首都機場公安分局相關人士證實,對王海等3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確為機場分局開具。王海、王俁欽、王楠等3人,分別受到12日、10日不等的行政拘留處罰,同時罰款500元。“罰款均已交,目前3人已向分局上級機關申請行政復議,現在還沒有執行拘留處罰。”
昨晚,記者多次撥打王海的手機,但始終無人接聽。記者又就此事致電同被行政處罰的德雲社演出部經理王俁欽,他表示不便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