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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雲社臨時工打人説法遭警方駁斥 郭德綱挑戰道德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2日 06: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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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伊始,著名相聲演員郭德綱及其團隊就迎來了一個壞消息——德雲社三名員工因打人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並罰款。目前德雲社已申請行政復議,而郭德綱與“打人”字眼再次引起人們的熱議。

  就在剛剛過去的2011年,德雲社舉辦了成立十五週年全國巡演,連郭德綱的兒子都會上臺“打醬油”了。

  回顧郭德綱的個人事跡,從機場廁所擺譜到徒弟打記者,他的身邊總有幾個弟子相隨,組團哭祭恩師侯耀文也被稱為江湖味很濃,這一切很容易讓人聯想到電影裏黑老大身邊圍繞馬仔的慣常做派。

  聯想到事件發生後的郭氏“語錄”,數次挑戰公眾的道德評判和社會價值標桿,郭德綱這個“非著名”相聲演員,有沒有問過:我是誰?

  事件

  郭德綱:打人者是臨時工 已被開除

  2012年1月9日晚,風行工作室攝影師黃亮在首都機場T3航站樓拍攝郭德綱等人返京照片,與德雲社員工發生肢體衝突。德雲社8人圍住採訪車,要求攝影師交出設備,隨後場面失控。攝影師和司機有不同程度的受傷。

  次日,郭德綱表示打人時自己不在現場,打人者是德雲社負責搬運行李和道具的臨時工,事後已經被開除。

  進展警方確認:打人者均是德雲社員工

  昨天,記者從機場警方得知,在首都機場被指打人的德雲社3名員工被處以行政拘留和每人罰款500元。目前罰款均已繳納,但由於三人申請行政復議,拘留處罰暫未執行。

  機場警方透露,此次處罰的三人包括王海、王俁欽和王楠。王海為郭德綱的經紀人。另外兩人在德雲社的具體身份,由於師徒不是法律關係,所以警方無法斷定他們是否為郭德綱的徒弟,唯一確認的是他們都是德雲社員工。

  昨天,機場警方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三人已經回到各自住所,等待復議調查。如果復議結論未成為最終裁決,並且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仍可以按規定向法院提起訴訟。

  對於復議結果是否會改變,警方表示還需要進一步調查後才能確定。

  事件

  網上現《行政處罰決定書》

  昨天,一份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開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出現在網上。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2年1月9日晚11時許,嫌疑人王海和王俁欽、王楠三人在首都機場3號航站樓四層12號門外,同黃亮、劉愛民發生爭執,後王海對劉愛民進行毆打,並夥同王俁欽、王楠對黃亮進行毆打。

  核實

  警方:從未在網上發佈

  今天上午,記者從首都機場公安分局了解到,機場分局從未在網上發佈該《行政處罰決定書》,但網上的決定書確為機場分局開具,內容也屬實。

  警方透露,曾經對當事雙方進行長時間的民事調解,但雙方均不認可,最後警方按照現場調查結果作出判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實施毆打的王海、王俁欽、王楠等三人,分別受到12日、10日不等的行政拘留處罰,同時罰款500元。

  事件

  有網友擔心,王海等三人是否會通過行政復議等渠道實施拖延,逃避處罰。

  回應

  警方:打人之事不會不了了之

  對此機場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行政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王海等人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後的60日內,可向開具決定書的上級公安機關提起行政復議,上級公安機關受理復議申請後,會在60日之內作出復議決定。

  王海等人如仍然不服復議決定,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因此,打人之事不會不了了之。

  事件

  處罰書顯示

  二人受輕微傷

  《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內容顯示,經鑒定,黃亮和劉愛民身體所受損傷均為輕微傷。

  追訪

  受害方:將提民事訴訟索賠

  上午,風行工作室負責人卓偉表示對警方的工作和處理表示滿意。

  卓偉説,目前,被打員工黃亮以及司機劉愛民身體恢復良好,但精神面貌稍差。黃亮仍在天津老家靜養,尚未回到工作崗位。

  “從出事到現在,德雲社或打人者中沒有一個人來看望過傷者,甚至一個電話也沒有。”他已經和律師磋商,準備對打人者提出民事訴訟,為傷者進行索賠。

  郭德綱“語錄”

  1月9日晚,王海(右)等人做完筆錄後走出來攝/記者 柴程

  德雲社員工機場打人事件後

  ●孩子們還是正義感太強,他們覺得不應該。但不管怎麼樣,打人都是不對。我跟對方道歉,有事好説好解決。既然已經報警了,德雲社將服從警方的處理結果,該罰錢罰錢,該道歉道歉。

  ●我們相信公安機關,該賠錢就賠錢,該看病就看病。坐在這個位置,就有人捧你,有人罵你,挺好,我能夠接受。

  他們是兩個人,我們是三個人。他們是軟組織挫傷,我們這邊是被打得腦震蕩!

  ●第一,我和記者打交道,2005年、2006年就開始了。他們不是娛記,他們是受人雇用的專業的偷拍人員。第二,這個事情裏並沒有德雲社弟子參與;第三,這裡面沒有我的兒子郭麒麟的參與。

  到目前為止,我們很想低調處理這件事情。

  徒弟李鶴彪打人事件後

  2010年7月30日,郭德綱被爆別墅非法佔用公用綠地。8月1日,北京電視臺《每日文娛播報》欄目前去探訪此事,結果,一攝影記者被郭德綱的徒弟李鶴彪打傷。

  最後,雙方調解失敗,李鶴彪因涉嫌毆打他人被行政拘留7天,罰款200元。

  這一事件曾給郭德綱帶來巨大的信譽危機,外界輿論稱這實際上説明了郭德綱快速成名後出現膨脹心態,是狂妄。

  ●我那徒弟是“民族英雄”

  ●關於北京臺我也是很無奈,這麼些年説大話使小錢,説了不算,很齷齪的一個單位。下三爛!有認識北京電視臺的説一聲去,有種別用我們的東西,有能耐別用我的人。離開你我也能活,離開我你就完了。大爺活到今天不是嚇大的。

  ●今兒我徒弟打人了,打就打了唄。過兩天給他搞一專場,智鬥歹徒民族英雄專場。

熱詞:

  • 郭德綱
  • 德雲
  • 行政處罰決定書
  • 打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