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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領導吵架後入院可否向對方索賠?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1日 05: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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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民陳先生留言稱,他的妻子在一家公司做清潔員,兩年來一直沒簽合同。前段時間,她跟領導發生了爭執,突然就暈倒了,送到醫院檢查出腦出血,治療費花了1萬多元。現在妻子留下了後遺症,無法工作,而公司一點錢都沒有給。陳先生找到公司,公司領導説不關他們的事,陳先生想諮詢該怎麼找他們索要賠償?

  江西中山律師事務所律師程電飛:首先,公司沒有跟陳先生的妻子簽勞動合同就是違法的。其次,如果陳先生的妻子是在工作當中發生暈倒,可以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並且可以到勞動局反映情況來維護自己應有的權益。

  文/記者胡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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