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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套餐用完前運營商應免費提醒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1日 03: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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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1月30日電(記者郭麗君)手機套餐的上網流量不到月底就用完了,然而手機用戶卻渾然不知,這部分超出手機上網套餐的流量費,成為用戶通訊費支出的大項。針對此類備受消費者關注的問題,工信部日前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電信服務用戶消費提醒工作的通知》,對運營商向用戶進行消費提醒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工信部發佈的通知明確了包括業務辦理、套餐限量消費等12項消費行為的提醒,要求運營商提供上述消費提醒服務時應予以免費,並將消費提醒記錄至少保留五個月。據悉,這一通知將於7月1日起全面實施。

  在12項消費提醒規定中,包括採用套餐方式計收費的,在約定套餐包含業務種類和限量的同時,要對超出套餐後的收費標准予以明確,有特殊約定的要另行説明。

  對電信用戶套餐內語音通信、短信、多媒體信息和互聯網上網服務,實際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電信業務經營者應通過短信、語音、頁面窗口等方式,提醒用戶本計費週期內該業務已使用量、套餐限量等信息。

  當實際使用量達到套餐限量時,電信業務經營者應及時通知用戶,並告知用戶超出套餐外繼續使用該業務的收費標準和收費查詢方式。

  對於消費提醒的時間選擇,通知表示應在套餐有效期滿前一個合理提前時段內,電信業務經營者應提醒用戶現行套餐到期日,並告知用戶套餐到期後終止或延續服務的方式,以及相應的收費標準。

  此外,對於漫遊至國際及港澳臺地區的移動電話用戶,電信業務經營者應主動、及時提醒用戶當地漫遊通話、短信、移動數據流量等業務的收費標準及注意事項。

  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結合本地消費情況,設置異常高額通信費用提醒值,用戶當月累計通信費用超過該提醒值,電信業務經營者應及時通知用戶。

  記者今天採訪中國移動工作人員得知,相應的套餐使用達到限量前,已通過短信形式對用戶進行提醒。比如動感地帶用戶當月套餐流量剩餘5M和用完時,均會發出提醒短信;中國聯通手機用戶,則可以選擇按天,或按周接收套餐內剩餘流量的提醒短信;而中國電信工作人員稱,手機用戶會在套餐流量用完時,收到提醒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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