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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主犯一審獲死刑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23日 01: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據華商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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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生於2011年7月、震驚全國的陜西洛南“豆漿血案”,19日公佈一審判決結果:因犯故意殺人罪,21歲的被告人楊保國被判死刑,另一名被告人李花平被判有期徒刑12年。長達12頁、7000余字的判決書還披露了這起“一杯豆漿引發的血案”中的一些細節:兩名被告在謀害7歲男童前,曾“邀請”另一名女孩參與被拒絕。

  今年1月10日,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由於此案社會關注度極高,且其中一名被告人案發時不足15歲,係未成年人,因此專門召集座談會徵求量刑意見。1月16日,該院作出一審判決,並於19日上午派員向兩名被告人宣讀判決書。

  法院認為,被告人楊保國、李花平因被害的7歲男童在玩耍時,將豆漿、瓜子皮弄到其身上,為泄私憤,採取扼頸、用石塊擊打等極其殘忍的手段殺死男童,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嚴懲。

  法院審理查明,在共同犯罪中,雖然被告人李花平首起犯意,慫恿被告人楊保國實施犯罪,但楊保國行為積極、主動,持石塊致死被害人亦是其一人行為,且不符合激情殺人特徵,雖然歸案後能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但其手段極其殘忍,後果嚴重,不宜從輕處罰。

  同時,法院查明,被告人李花平因其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且實施犯罪時未滿十六周歲,案發後,其監護人亦能對被害人親屬做部分經濟賠償,有悔罪表現,故對其減輕處罰。(據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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