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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1月20日訊
一些旅客為了買到火車票,不慎落入騙局之中,損失大量財物。1月16日,寧波市江東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跨省火車票詐騙案,當庭對團夥中的5名被告人作出判決。
5人流竄4省作案多起
這5人都是湖南人,四男一女,他們中年紀最小的27歲,年紀最大的也不過47歲,其中高某為雇傭的司機。這夥人從2011年2月至3月,在江西、浙江、安徽、河南四省的火車站詐騙作案9起。
2011年3月18日,在寧波做生意的張女士有急事要回西安,這時,守在售票口旁邊的男子姚某湊了過來:“大姐,你也去西安?這裡沒票了,去其他售票點看看吧!”張女士跟着姚某走了。
走到火車東站廣場時,“陌生婦女”雷某正在打電話:“我要去西安,趕緊幫我弄兩張票!”聽雷某的語氣,張女士感覺她能搞到票。
“朋友,我們也要去西安,能否幫忙代購兩張票?”姚某主動上前與雷某搭訕,雷某欣然答應,稱“表哥”陳某是火車站的“內部人士”,能弄到票。
雷某帶着兩人去買票。幾分鐘後,陳某走了出來,衣冠楚楚,表情嚴肅。他説:“單位在搞廉政建設,不能用現金買票,只能刷卡代買。進我們單位要過安檢,不能帶財物和金銀首飾,只能讓其他人先代管。”
張女士交出銀行卡,還説出了密碼。她還被“委以重任”:跟着陳某去單位拿票,隨身財物則先給姚某、雷某代管。走到半路時,陳某突然問:“刷卡買票需要身份證,你帶了嗎?”張女士想起身份證還放在包內,便返回姚某、雷某處。此時,兩人已不見蹤影。張女士再回去找陳某,陳某也不見了。
行騙所有環節都反復演練過
就在支開張女士的短暫工夫,姚某、雷某、陳某已趕到附近銀行,那裏早有另一名同夥在等候。四人通過ATM機取現等手段,盜走張女士卡內2萬元錢,再由專職司機高某載四人離開寧波,趕到金華住宿。
當天下午途經紹興,他們又在火車站騙走蔣女士現金8000余元和價值1500多元的金耳環。
2011年3月18日深夜,警方在金華將5人抓獲。被抓時,他們身上帶着4萬多的現金和近20件首飾,還有手機、數碼相機等物品。陳某説,這些大都是他們騙來的。
“因為受害人都有一個心態,就是怕買不到火車票,我們就是利用這種心態。”據他們交代,行騙的幾人都是在酒吧認識的,後來就成了牌友。一次打牌時,聊起可以通過這種手法騙錢,四人一拍即合,並找來人專門開車。
5名被告交代,行騙時的所有環節,平時都反復演練過,行騙對象大多是女性,他們還有條規矩叫“作案地方不住宿,住宿地方不作案”,一旦得手馬上離開。
經查,該團夥騙得的財物共計112837元。五人中,雷某之前就曾因為詐騙被襄樊鐵路運輸法院判過刑,現在還在緩刑考驗期限內。
法院以詐騙罪對5名被告當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