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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代表一年錯審三次將撤換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9日 00: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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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記者/劉嘉麟)繼出臺農村綜合改革相關政策後,昨日,順德杏壇向社會公佈了《杏壇鎮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力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意見》制定了順德十鎮街首份部門首席代表“詳規”,提出首席代表一年三次錯審將被撤換。

  審批服務事項

  爭取年內有1至2個試行轉移給社會組織

  《意見》中,杏壇提出要開展流程再造、全面精減事項,全面整理審批事項。抓住重點,對於可審可不審的堅決不審,爭取減少審批事項30%以上;減少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間,取消不必要的層層把關和逐級審批,實現“一審一核”、“即審即辦”,達到審批時限比法定時限縮短50%以上。

  《意見》指出,杏壇將充分發揮村(社區)行政服務站的作用,高標準建設村(社區)行政服務站,讓其成為鎮行政服務中心在基層的服務延伸,並通過充分研究,將可以下放到村(社區)行政服務站的權限下放到位。與此同時,加強培訓,開展對各村(社區)行政服務站工作人員的行政審批事項崗位操作培訓,以確保向基層延伸服務的質量。

  在此基礎上,杏壇將探索向社會放權。《意見》中表示,杏壇各局應充分思考可放權交予社會組織運作的便民服務事項,並整理出相關的業務指南以及操作規範報區局,由區局最終確定准予放權到社會組織的事項。在明確指引的前提下果斷放權,爭取年內有1至2個審批服務事項試行轉移給社會組織。此外,對委託給社會組織承擔的職能事項,設立一定時間的指導期,加強對社會組織的資質審查、跟蹤指導、服務協調和績效評估。

  首席代表

  全部行政審批權向首席代表集中

  除全面提升審批效率,在這份文件中,辦、局內部設立首席代表無疑是另一個亮點。此前,在順德全區的改革方案中,首席代表的設置並未細化。杏壇在本次公佈的文件當中,首次在全區十鎮街對其進行了詳細的制度設計。

  在《意見》中,杏壇提出,杏壇將在辦、局內部設置兩名首席代表,分A、B角,A角必須進駐鎮行政服務中心辦公,B角不要求。在A角外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執行審批職能時,由B角代為執行。全部行政審批權向首席代表集中,由首席代表全面負責本局的行政審批職能,做到專人專職。一般情況下,成立後的審批服務股股長為部門審批工作的首席代表,必要時首席代表可由單位副職兼任。

  《意見》中表示,杏壇將由鎮行政服務中心負責制定首席代表崗位職責和首席代表授權書範本,明確首席代表的職權。各辦、局分別與首席代表簽訂《首席代表審批授權書》,以書面形式明確對首席代表的授權範圍。

  此外,對首席代表的監督也提上日程。《意見》中指出,杏壇各辦、局將成立審批監督專責小組,組長由分管審批服務工作的副局長擔任,組員為各股室的業務骨幹。審批監督專責小組每月定期督查審批案件,不定期抽查審批個案。開設審批投訴熱線,接受社會監督。“建立首席代表退出機制,一年內發現同一首席代表錯誤審批一次的,對其進行口頭警告,第二次黃牌警告,第三次撤換,另聘首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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