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小夥欲春節期間出租自己 陪女孩過年每天200元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7日 20: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被家人催婚的大齡女青年,可能會想到春節回家時租男友救急。

  就是本著這個簡單的想法,看中“市場機會”的阜新小夥呂先生想到在網上發帖春節期間出租自己。

  對此,律師提醒,這種租賃行為不受法律保護,一旦出現糾紛,租賃雙方將很難維護自身權益。

  小夥發帖尋租

  記者登錄該論壇,找到了這則名為“出租男友”的帖子,發帖男子自稱27歲,“你還在為父母催婚卻沒有男友的現實感到煩惱嗎?我來幫你!”簡短開頭的下面,是男子提供各種服務的明碼標價,其中包天的陪回家過年每天要價200元,單次的拉手5元/次、陪逛街10元/小時、市內陪走親戚15元/小時、陪吃飯15元/小時(僱主請客制)……帖子最後,男子公佈了自己的QQ號碼。

  記者隨即與該男子取得了聯絡,該男子自稱姓呂,27歲,從事自由職業,身材、樣貌都是中等。“臨時從事這行主要是看中了‘市場機會’,現在大齡女青年那麼多,會有生意上門吧。 ”雖然發帖3天尚無人問津,男子仍是頗有信心。

  女性多不買賬

  面對呂先生提供的出租自己給人當男友的服務,年輕的女性朋友會買賬嗎?“這樣的生意以前在大城市就有人做過,他應該是模倣而來的。 ”市民崔小姐現在市內一家酒店任大堂經理,以前曾在北京工作多年的她告訴記者,前些年北京已經有人從事這種生意,主要服務對像是家在外地回家過年的大齡女青年。崔小姐表示,她不會接受這樣的服務,“就是父母逼得緊,真的需要冒充,找個不相識的人感覺也不靠譜,還不如找個朋友臨時冒充一下。 ”

  市民齊小姐則表示,現在詐騙案那麼多,要想租個不相識的“男友”回家過年,還得時刻小心被對方騙財騙色,“花錢引來危險,實在太不划算! ”“面對父母催婚,租男友是治標不治本,而且父母們經多見廣,肯定也沒那麼好唬,一旦穿幫會更尷尬,與其租男友,還不如擺正心態,好好找個男朋友……”有的受訪年輕女子這樣認為。

  遇糾紛難維權

  在租友過程中,如果真的發生了一些令人不快的事情,雙方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呢?

  針對“出租男友”的現象,記者專門諮詢了遼寧誠為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李慧源。其開門見山地表示,這種租賃行為不受法律保護,即便真的有人承租,雙方之間達成的“租賃合同”也將是無效的。

  李惠源表示,人不是商品,標的物不符合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人身不能作為債權的標的物,也就是説人的身體是不能拿來出租的,因其違背了公序良俗,所以,以人身為標的物的租賃協議不受法律保護。“在這種租賃過程中一旦發生了糾紛,雙方將很難維權,因此無論出租方還是承租方都一定要慎之又慎。”(遼沈晚報 記者 朱琳)

熱詞:

  • 男友
  • 出租自己
  • 男子
  • 小夥
  • 大齡女青年
  • 標的物
  • 租賃合同
  • 女孩
  • 市場機會
  • 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