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南昌六大危險區域禁燃煙花爆竹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7日 06: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江網-江西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南昌訊(記者張緒鴻)1月14日,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隊正式發佈《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1月17日至2月7日,南昌禁止在棚戶區、房屋樓道等6類區域燃放煙花爆竹。消息一齣引來一片叫好聲,但也有網友表示只是部分區域禁放,力度還不夠。

  “太好了,真煩亂放煙火爆竹!”15日上午,大江網一名網友説,每年春節都被小區的煙花吵得不得安生,希望今年這個限制令能起到作用。這名網友的評論立刻引來不少共鳴。

  《通告》規定的具體燃放禁區是:棚戶區、低窪危舊房、板壁房、磚木平房密集區;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臺、窗口;生産、充裝、銷售、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及周邊安全距離100米範圍內;設有外墻外保溫材料的建築物及其周邊50米範圍;集貿市場、影(劇)院、歌舞廳等人員密集場所;火車站、客(貨)運站、機場、橋梁(含立交橋、過街天橋)、隧道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並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違反《通告》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隊防火處副處長萬灝表示,從監測數據看,去年春節期間,南昌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火災佔整個火災六成以上。去年,南昌施行近20年之久的煙花爆竹禁燃令解禁,僅春節到元宵節期間,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火災起數同比增加了110%以上。

  南昌市已印製5萬份《通告》,預計在春節前夕發放到各個街道社區的各樓道等醒目位置,讓市民掌握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知識。

  記者注意到,在新浪微博上,也有網友對通告的規定持謹慎樂觀的態度,主要歸結于兩個方面,一是監管的力度到底有多大;二是危險六大區域中很多地方根本就很少有人燃放煙花爆竹,要想安全又能休息好,需要更嚴厲的措施。

熱詞:

  • 通告
  • 燃放煙花爆竹
  • 危險區域
  • 危舊房
  • 周邊安全
  • 禁區
  • 棚戶區
  • 鐵路線路
  • 充裝
  • 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