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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聲音:別用西藥標準來衡量中藥的開發利用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4日 16: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龍網—重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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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龍網訊 (記者文晶)“中藥製劑是老中醫臨床經驗的結晶,生産原理和西藥的化學藥品不盡相同,但兩者的管理卻趨同一致,對中藥藥劑發展而言這是個桎梏。”8日下午,醫藥衛生界別的政協委員開展分組討論,當委員郭劍華説出自己的想法後,立即引起了在場很多委員的共鳴。

  郭劍華是重慶骨科醫院的醫生,研究中藥製劑多年。他認為,影響中藥藥劑發展的因素之一是新製劑註冊時間長、成本高。具體而言,目前的中藥製劑審批不是首先考慮中醫理論是如何指導用藥的,而是以化學藥品是否有毒等作為衡量標準。“傳統中藥‘膏、丹、丸、散’分門別類,程序複雜,但註冊、生産要求與化學藥品一致,為此註冊一個中藥製劑一般需要2-3年,費用在十幾萬元以上,眾多中藥製劑因申報時間過長及費用太高而放棄。”

  影響因素之二,傳統中藥製劑的生産條件(凈化級別)與化學藥品的要求等同或接近,對“膏、丹、丸、散”等的生産使用造成一定困難。

  “此外,特殊時期中藥製劑的批准使用沒有明確途徑。”郭劍華苦笑著説,如“防感湯”系列,在“非典”、“禽流感”等疫情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深受群眾歡迎,也得到衛生行政部門的認可,但此類製劑仍然存在“合理不合法”的問題。

  郭劍華呼籲,建議對《重慶市中醫條例》修改,按照中藥炮製的要求來規範中藥製劑和使用範圍。同時可以授權給中醫院,在某個級別的專家委員會論證之後,在符合傳統中藥炮製的“製劑室”內生産的院內製劑,能夠在院內乃至全市使用。“如若不然,使用數千年的‘膏、丹、丸、散’將退出歷史舞臺。”

  委員羅玲則建議,加大醫保對中藥製劑的傾斜力度。“現在,很多製劑不納入醫保,導致很多患者只能選擇可以報銷的西醫。”她希望重慶能將各定點中醫專科或中醫科(室)研發的中醫中藥診治項目優先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經市藥監、價格部門批准的中醫醫療機構研製的中藥院內製劑,優先納入醫療保險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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