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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打民警拒絕檢查 經營旅店夫婦獲刑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4日 11: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深圳特區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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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吳濤)一對經營旅館式出租屋的夫婦,在警方檢查時拒不配合,並且毆打民警致傷。市中級法院日前以妨害公務罪,終審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10個月。

  2011年5月7日23時許,龍崗分局民警劉某某駕駛警車與巡防隊員王某某、李某某來到龍崗區街道路號被告人江某某、余某某夫婦經營的旅館式出租屋進行檢查,期間發現余某某未按要求登記入住客人的身份證,遂口頭傳喚余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調查。余某某拒不接受傳喚並辱罵民警及巡防隊員。當劉某某等人欲強行將余某某帶離現場時,江某某持一拖把上前對劉某某進行毆打。隨後,江某某、余某某對民警及巡防隊員進行辱罵、威脅和毆打,後被趕來支援的公安人員合力抓獲。經鑒定,民警劉某某損傷程度為輕微傷,巡防隊員王某某、李某某、龔某、田某某損傷程度未達輕微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江某某、余某某無視國家法律,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致一人輕微傷,其行為均已構成妨害公務罪。鋻於兩被告人能如實供述罪行,予以從輕處罰,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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