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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QFII登場 相關扣稅安排仍有欠清晰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3日 16: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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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1月11日電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供港人以“人仔”(注:香港對人民幣的叫法)投資內地債市及股市的RQFII基金火速登場,但相關扣稅安排仍有欠清晰,部分RQFII基金明言要先行扣稅,這恐會削弱基金的資産價值。

  海通及匯添富的RQFII基金今天搶先開售,但基金是否要跟足內地稅例扣稅,抑或香港投資者可根據兩地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協議”而享有稅務寬免,尚未有明確答案。

  對於“避免雙重徵稅協議”是否可應用在R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額度)産品,仍有待港府方面回復。

  今天開賣的匯添富人民幣債券基金,在説明書中指出,基金經理擬為子基金因出售投資工具所得的變現資本增值總額,提取10%作撥備。匯添富資産管理髮言人回應説,目前有關RQFII稅項的具體規則尚未公佈,作出撥備是基於內地稅務顧問建議,基金會先行于盈利部分中扣取有關稅項,但他補充,若具體法規公佈後,基金預先扣取的金額高於稅務要求,基金會將餘額撥回基金資産中。

  海通國際業務發展副總監解正陽亦表示,根據內地稅法,基金投資國債以外的債券獲得的利息收入,均需上繳10%稅款,RQFII亦要遵守同樣規定。

  香港與內地在2006年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協議,根據協議第十條,“如果股息受益人是另一方居民(即香港),股息總額為10%,投資債券所得的利息稅,則不應超過利息總額的7%”。不過,有關條款是否可應用在RQFII基金産品,則沒有明確答案。

  有基金經理指出,內地尚未就RQFII基金頒布明確稅例,他們傾向先行預扣。有銀行界人士亦稱,機構投資內地銀行債市的稅務安排,一直沒有清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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