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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小區物業管理用房被佔用 業主委員會討説法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2日 22: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浙江在線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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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線01月10日訊

  在規劃、設計、修建新小區時,接規定必須有一定比例的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共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或改作他用。

  但在市區東升苑小區,許多居民遭遇了這樣的尷尬──小區物業管理用房被街道佔用了。最近一段時間,東升苑小區的部分居民和業主委員會先後通過各種方式,向社區、街道討“説法”。

  想對被佔用説“不”

  東升苑小區是個安置小區,住戶有800多戶,居住人口超過2000人。老沈搬到該小區已經7年了。“我們這裡住的老年人多,都希望有個活動場所。”老沈説,前幾年,他們大多在小區裏活動,一直沒有固定的活動場所。後來聽説小區本來是有配套物業管理用房的,但一直被街道佔用。

  該小區業主委員會李主任告訴記者,小區配套用房被新嘉街道佔用多年,小區居民和第一屆、第二屆業主委員會一直在呼籲,並與社區、街道等部門進行過多次溝通,但至今仍無結果。

  “街道去年給我們租了一個地方,作為小區居民活動場所。”李主任説,但他們還是想要回屬於自己的活動場所。昨天上午,他和另外幾名居民再次來到花園社區,繼續“維權”。採訪中,一些居民仍希望,街道撤離小區物業管理用房,恢復原有功能。

  昨天,記者來到該小區的配套用房,只見整個房屋共有3層,面積較大,裏面設置了新嘉街道綜治中心、新居民事務所、司法所等部門,門口都挂有醒目的招牌。

  街道稱已經做了大量工作來解決

  “我們為這件事也很頭疼。”花園社區黨總支書記朱惠芳昨天上午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社區幹部也有自己的苦衷。她説,社區部分居民曾多次反映此事,社區、街道也進行了積極解釋,並採取了相關措施。

  新嘉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劉保華告訴記者,居民所説的小區配套用房當前街道是在使用,裏面都是街道相關部門,為居民提供調解、治安等各種服務。街道和小區業主委員會進行了多次協調,去年相關部門還和小區業主委員會簽訂了相應的使用合同,合同期限為2年,到今年底截止。與此同時,街道還另外租了一個場地作為居民的平時活動場所,並請人負責日常管理等。

  “居民平時有活動,還可以到現在的社區居委會。”新嘉街道辦事處副主任丁宗仁説,花園社區辦公場所一直比較緊張,目前社區居委會的場所也是街道租的。“除了5樓有會議室外,6樓還專門設置了居民活動場所。”丁宗仁説,社區活動場所是可以共享的,東升苑居民過來也非常方便。記者從社區了解到,社區居委會已設立了健身房等,供居民前來鍛鍊、休閒等。

  新嘉街道相關負責人説,街道會充分考慮社區居民的需求,聽取居民的意見和心聲,並想辦法解決。同時也希望居民能夠理解和支持街道的工作。“無論是誰在使用,小區配套物業管理用房是絕不允許拿來出租或經營的!”該負責人表示,將繼續和居民、小區業主委員會進行溝通。

  嘉興日報記者姜鵬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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