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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滬試點集體土地建租賃房 小産權房怎能合法化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1日 14: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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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國土部部長徐紹史表示,對於商品住房價格較高、建設用地緊缺的直轄市和少數省會城市,由省級政府審核同意並報部批准後,可以開展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北京、上海等城市已獲批准先行試點。

  內容:

  >>>京滬獲批集體土地建公租房試點

  近日召開的“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正式披露允許地方試點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房,北京、上海已獲批准。

  此前,由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供地壓力,一些地方開展了集體土地上建設保障房的嘗試。北京也提出,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公租房,並在海淀唐家嶺、昌平北七家等地試點。有消息稱,北京已有5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建設租賃住房1萬多套。利用農村建設用地建設的租賃房,將可面向沒有北京戶籍的流動人口,以市場價格出租,收益歸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集體土地建公租房不能出售給個人

  今年,北京公租房將繼續“三多一統籌”的建設管理模式,多主體建設公租房,其中就包括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利用集體建設用地來建設公租房。有人士稱,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的公租房與“小産權房”完全不同。集體建設用地上建設的公租房,産權仍然為農村集體組織所有,不能出售給個人,只能配租給符合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並納入統一規範管理。此外,根據北京公租房政策,公租房的租期一般為3年,最長不超過5年,這也杜絕了以長期租賃的方式變相出售公租房。

  誘因:

  供地指標從嚴從緊 保障房建設面臨壓力

  “今年供地指標要從嚴從緊投放。耕地保護要嚴而又嚴,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保障性住房用地要‘應保盡保’,計劃指標單列。”國土資源部部長、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在7日召開的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表示,“2012年我國將從嚴從緊投放年度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大力推進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同時探索完善農民土地權益保障政策。”

  徐紹史強調,今年供地要從嚴從緊投放。耕地保護要嚴而又嚴,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今年要強化耕地質量管理,大力推進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將4億畝建設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建設1億畝高標準基本農田,加快10個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項目實施進度,啟動500個高標準基本農田示範縣建設。對閒置用地的整治要加大力度,要綜合清理整治高爾夫球場和小産權房。完善土地整治監測監管等信息化建設,探索完善土地整治中建設用地指標配置、土地增值收益分配、農民土地權益保障等方面政策,強化全覆蓋、全過程監管。

  質疑:

  允許集體土地建公租房是否等於小産權房合法化?

  集體土地建公租房有條件,有網友提出允許集體土地建公租房是否等於小産權房合法化?有網友稱,一些地方政府購買或租賃商品房作為保障房,是否是在為房地産托市?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長張學勤認為,購買或長期租賃商品房、二手房,用租賃的方式提供給低收入家庭,這是去年出臺的公租房政策明確規定的,不是為某些商品房項目或者大型房企托市。

熱詞:

  • 小産權
  • 集體土地
  • 租房
  • 集體建設用地
  • 農民土地權益
  • 土地增值
  • 房建設
  • 租賃
  • 京滬
  • 徐紹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