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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2002年03月11日 韓杼濱)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0日 22: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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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注:本文原載于2002年03月11日,轉載僅為提供資料。

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2002年03月11日在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韓杼濱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並請全國政協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2001年,全國檢察機關以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九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精神,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檢察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

  一、積極投入嚴打整治鬥爭,維護社會穩定

  去年,檢察機關堅決貫徹黨中央關於開展嚴打整治鬥爭的重大決策,把維護穩定作為首要任務,與公安機關、人民法院等部門通力協作,開展打黑除惡、治爆緝槍等專項鬥爭,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集中整治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的治安問題,認真落實綜合治理措施,為嚴打整治鬥爭取得階段性成果作出了積極貢獻。全年共批准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841845人,提起公訴845306人,比上年分別上升17.6%和19.2%。

  堅持依法從重從快方針,突出打擊黑惡勢力等三類嚴重刑事犯罪。始終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和流氓惡勢力犯罪,爆炸、殺人、搶劫、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盜竊等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多發性犯罪作為打擊重點,特別是把稱霸一方、欺壓群眾、作惡多端的黑惡勢力犯罪作為重中之重,依法嚴厲打擊。最高人民檢察院加強宏觀指導和督促檢查,對嚴打中的適用法律問題及時作出司法解釋,直接督辦了381件重大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各級檢察機關適時介入重大案件的偵查活動,依法從快批捕、從快起訴;堅持重事實、重證據,嚴格掌握法律政策界限。在嚴打整治中,共批准逮捕三類重點案件犯罪嫌疑人454587人,提起公訴455942人,有力地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把打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結合起來,深挖黑惡勢力後臺和“保護傘”。對充當黑惡勢力後臺和“保護傘”的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集中力量,深挖嚴查,上級檢察院直接查辦或派員督辦。全年立案偵查此類犯罪案件279件345人。這些人員中,有的收受賄賂,包庇、縱容黑惡勢力犯罪活動;有的洩露案情,為犯罪分子通風報信、出謀劃策;有的為黑惡勢力的非法經營活動提供保護;有的本身就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重要成員。對這些腐敗分子的查處,推動了嚴打整治鬥爭的深入開展。

  積極參加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嚴懲經濟領域的犯罪活動。檢察機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依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等嚴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犯罪活動,以及偷稅騙稅、金融詐騙、走私和傳銷等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活動。全年共批准逮捕此類犯罪嫌疑人26002人,提起公訴23526人。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就辦理制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等問題作出司法解釋,並直接督辦了195件重大犯罪案件。為加大打擊力度,檢察機關加強了與行政執法機關的協調,進一步完善行政處罰與刑事追究相銜接的工作機制,依法查辦了397名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犯罪的行政執法人員,糾正了一批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的案件。

  嚴厲打擊暴力恐怖犯罪,依法懲治邪教組織犯罪活動。對恐怖勢力、宗教極端勢力和民族分裂勢力組織、策劃的爆炸、殺人、縱火等犯罪活動,堅決依法打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美國“911”事件後,最高人民檢察院與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發出了嚴厲打擊恐怖犯罪活動的通知;倡議並主辦了亞歐國家總檢察長會議,促進了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的司法協作。依法打擊邪教組織犯罪活動,批捕、起訴了一批組織和利用“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

  二、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的力度 促進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集中力量查辦了一批貪污賄賂犯罪大案要案。全年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36447件40195人,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41億多元。在查辦的案件中,犯罪數額百萬元以上的1319件,涉嫌犯罪的黨政領導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和經濟管理部門工作人員9452人,縣處級以上幹部2670人,李嘉廷等6名省部級幹部依法受到追究。查辦在國有企業轉制、重組過程中私分、侵吞、轉移國有資産的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17920人,促進了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繼續加大對行賄犯罪的打擊力度,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不擇手段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情節嚴重的行賄犯罪,依法嚴肅查辦,全年共立案偵查1906件,比上年上升39.4%。根據近年來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攜款潛逃增多的情況,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聯合部署,開展集中追逃專項行動,採取網上通緝、異地協作、敦促自首等措施,抓獲在逃犯罪嫌疑人3046名,追繳贓款6.8億多元。

  嚴肅查辦了一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犯罪案件。針對瀆職犯罪危害嚴重的情況,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了重特大瀆職案件標準,與有關行政執法機關建立了案件移送制度,加強了對查辦瀆職犯罪工作的指導。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瀆職犯罪案件8819件。加強對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司法保障,立案偵查涉嫌非法拘禁、刑訊逼供、暴力取證、報復陷害等犯罪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983人。

  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取得明顯進展。檢察機關認真落實標本兼治、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方針,大力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一是把檢察預防融入反腐敗鬥爭和綜合治理的總體格局,積極推動建立社會化預防組織1300多個。檢察機關在預防網絡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針對辦案中發現的漏洞和問題,向發案單位和有關部門提出檢察建議28500多件。開展專題調研,研究發案規律和防範措施,有4000多條預防對策建議被當地黨委和政府採納。二是最高人民檢察院與中央有關主管部門聯合部署,在金融證券、國有企業、海關、建築、醫藥等八個行業和領域開展系統預防,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健全監督制約機制。三是在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建設工程中開展專項預防,幫助建立防範機制,減少了職務犯罪和建設資金流失。西部地區檢察機關圍繞國家重大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工程建設,積極開展預防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強化訴訟監督,維護司法公正和法制尊嚴

  加強刑事訴訟監督,注意防錯防漏,不枉不縱。各級檢察機關圍繞嚴打整治鬥爭加強刑事訴訟監督,堅持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一方面,以防止打擊不力為重點,依法糾正有案不立、以罰代刑、重罪輕判等問題。對偵查機關應當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監督立案18447件;對應當逮捕而未提請批准逮捕的,決定追捕13341人;對應當起訴而未移送起訴的,決定追訴6440人。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3875件。對違反規定不交付執行,以及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依法督促糾正8548人次。另一方面,注重保障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嚴把事實關、證據關和適用法律關,糾正刑訊逼供、超期羈押等違法行為。依法決定不批准逮捕93760人,不起訴26373人。對偵查、審判和刑罰執行活動中的違法情況,提出書面糾正意見21278件次。對超期羈押的,依法提出糾正意見66196人,已糾正56389人。

  加強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監督,督促糾正裁判不公問題。針對影響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監督實效的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了《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則》。各級檢察機關認真審查當事人申訴,注重對判決、裁定嚴重侵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案件,以及因枉法裁判導致司法不公的案件進行監督。據檢察系統統計,全年依法提出抗訴16488件,法院已審結10145件,其中改判5377件,撤銷原判發回重審900件。對裁判正確的,耐心細緻地做好息訴工作。

  嚴肅查辦司法人員貪贓枉法犯罪案件,促進公正司法。檢察機關在訴訟監督工作中,注意查辦司法不公背後的職務犯罪案件。對司法人員濫用職權、索賄受賄、枉法追訴、枉法裁判、私放在押人員,以及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犯罪案件,堅決依法查處。全年共立案偵查涉嫌此類犯罪的司法人員4342人。

  加強控告申訴檢察工作,努力解決告狀難、申訴難問題。大力開展文明接待活動,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全年共辦理群眾來信來訪656080件次。堅持檢察長接待日制度,各級檢察長共接待群眾來訪188116人次,對其中屬於檢察機關管轄的72346件直接督辦,當年辦結55336件。認真辦理刑事申訴和刑事賠償案件,對確有錯誤的777件依法予以糾正,決定給予刑事賠償。為加快控告申訴問題的解決,減輕當事人的訴訟負擔,一些地方檢察機關實行控告申訴首辦責任制,力求將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首次辦理環節。

  四、加強自身建設,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

  開展集中教育整頓,提高隊伍政治業務素質。一是加強思想政治教育。組織廣大檢察人員深入學習江澤民同志的“七一”重要講話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進行理想信念、職業道德和紀律作風教育。開展向生死關頭解救人質、制服歹徒的湖南省道縣檢察長付玲玲,秉公執法、清正廉潔的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方工等模範檢察官學習的活動,大力弘揚公正執法、熱情服務的良好風尚。二是開展執法大檢查。各地共自查和交叉檢查近三年來辦理的有關案件55萬多件,對發現的違反程序、執行辦案紀律不嚴等問題進行認真整改,對處理錯誤的案件進行了糾正。針對這些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了《檢察機關辦理案件必須嚴格執行的六條規定》。對檢察機關現任處以上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和檢察人員離職、退休後從事律師職業,進行了清理和規範。三是堅持從嚴治檢。嚴肅查處違法違紀的檢察人員406人,其中追究刑事責任56人。瀋陽市檢察院原檢察長劉實貪污、受賄、洩露國家秘密,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年有60名領導幹部被追究責任,7個省級檢察院的負責人到最高人民檢察院檢討責任。四是加強教育培訓。組織了全國檢察人員基本素質統一考試,促進幹警熟練掌握專業知識。全年共培訓各級檢察長和業務骨幹34000多人,組織11000多人參加法律本科或研究生學習,選送一批優秀檢察官出國進修,促進了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

  繼續開展爭創“五好”活動,深入推進基層檢察院建設。採取上級檢察院掛牌攻堅、集中培訓檢察長等措施,重點推動467個工作滯後的基層檢察院轉變面貌。對其中的210個院領導班子和129名檢察長,商同地方黨委和人大進行了調整。對已經實現“五好”基本要求的檢察院進行抽查,實行動態管理,推動建立長效機制。經過努力,檢察機關基層基礎工作薄弱的狀況有了新的改進。最高人民檢察院從幹部教育培訓、專項經費補助等方面,加大了對西部地區檢察機關的扶持力度。繼續選派檢察官到西部巡講支教,組織東西部地方檢察院互派幹部挂職鍛鍊。在拉薩召開了西藏檢察工作座談會,研究加強西藏檢察工作,落實對口援藏任務。

  深化改革,為檢察工作注入生機與活力。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省級檢察院建立了偵查指揮中心,提高了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大要案工作的整體效能。推行審查逮捕方式改革,強化對證據的審查,依法引導偵查取證,提高了辦案質量和效率。到去年底,實行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檢察院達到2729個,擇優選任的9022名主訴檢察官在嚴打整治中發揮了骨幹作用。27個省級檢察院完成了機構改革。在全系統進一步推行競爭上崗、雙向選擇,對一批檢察院領導幹部和反貪局長進行了異地交流和內部輪崗。積極推進科技強檢。全國檢察機關一級專線網已經開通,一些檢察院建成了計算機局域網,配備了舉報電話自動受理系統和多媒體法庭示證系統,增強了發現、揭露和證實犯罪的能力。

  自覺接受監督,切實加強和改進工作。各級檢察機關主動向人大彙報工作,加強與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聯絡,邀請代表和委員視察,聽取批評、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去年最高人民檢察院收到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建議和提案65件,已全部辦結。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改進刑事訴訟執法工作的要求,對檢察環節的超期羈押、刑訊逼供等問題進行了檢查清理,糾正超期羈押2226人。深化檢務公開,認真接受人民群眾監督和新聞輿論監督。推行不起訴案件、刑事申訴案件和民事行政抗訴案件公開審查制度,以公開促公正。

  一年來,檢察工作有了新的進展,但仍然存在不少問題。過去的問題,經過努力,有的有所改進,有的還沒有得到解決。主要表現在:一是對司法活動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公等問題,監督力度不夠。特別是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監督,缺乏有效的監督辦法和手段,仍然是法律監督工作的薄弱環節。二是在執法作風上,少數單位受利益驅動違法違紀辦案的現象仍時有發生;有的檢察人員為民執法的宗旨意識不強,作風粗暴,特權思想嚴重,辦關係案、人情案,甚至徇私舞弊、貪贓枉法。一些檢察院和領導幹部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有的工作部署和管理制度沒有落實。三是一些檢察人員執法觀念陳舊,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偏低,證據意識、程序意識不強,辦案質量不高,不適應新形勢下工作發展的要求。四是經費保障機制不健全,檢察工作科技含量低,辦案經費緊缺,裝備落後,邊遠貧困地區的基層檢察院困難更大,影響了工作開展。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工作指導上不夠深入,對上述問題研究、解決的力度不夠,負有領導責任。我們將採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強化法律監督,提高隊伍素質,深化管理制度改革,努力解決存在的問題,推動檢察工作不斷發展。

  各位代表:

  今年是我們黨和國家歷史上具有重要意義的一年。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檢察機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繼續深入開展嚴打整治鬥爭,嚴厲打擊暴力恐怖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深挖黑惡勢力後臺和“保護傘”,依法打擊邪教組織犯罪活動,積極參加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堅持不懈地打擊制假售假、偷稅騙稅、金融詐騙、走私和傳銷等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為維護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作出新貢獻;進一步加大查辦貪污賄賂、瀆職犯罪案件力度,集中力量查辦大案要案,繼續加強發案單位個案預防、重點行業系統預防和重大工程專項預防,綜合運用檢察職能,更好地為西部大開發和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服務,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方面取得新成效;大力強化刑事訴訟、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監督,依法監督糾正訴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堅決查辦司法不公背後的貪贓枉法犯罪,在維護司法公正和法制統一方面取得新進展,努力推進依法治國,為改革開放、經濟建設和社會安定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為確保上述任務的完成,我們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突出“強化監督,公正執法”的主題,推動法律監督工作與時俱進。增強法律監督意識,努力探索加強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監督以及刑罰執行監督的有效途徑和方法,積極提出完善監督程序的立法建議,加大監督力度,提高監督實效,維護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增強公正執法和保障人權意識,嚴格執行實體法和程序法,保障司法公正,堅決排除通過刑訊逼供等非法手段獲取的證據,支持律師依法履行職責,切實保障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增強接受監督和制約意識,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監督,強化內部制約機制,制定審查批捕、審查起訴案件證據標準和職務犯罪辦案質量考評標準,落實錯案責任追究制度,規範執法行為,嚴格辦案紀律,切實保證檢察權的正確行使,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第二,做好應對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檢察工作,努力適應改革開放的新要求。認真研究加入世貿組織後檢察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按照法制統一、公開透明和非歧視原則,進一步更新執法觀念,完善執法機制,加強司法解釋工作,增強執法透明度和公信度,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良好秩序。把握經濟領域犯罪的新動向、新特點,依法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産權、洗錢等犯罪活動,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在檢察人員中進一步普及世貿組織知識,開展專項培訓,培養一批懂法律、懂外語、懂經濟的複合型人才。擴大國際交流和司法協作,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做好涉外案件的檢察工作,為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提供司法保障。

  第三,深化檢察改革,創新管理機制,提高執法水平和工作效率。深化偵查監督和公訴工作改革,建立和規範適時介入偵查、引導偵查取證、強化偵查監督的工作機制,完善主訴、主辦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改革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建成上下一體、反應靈敏的偵查指揮和協作機制,提高突破大要案的整體能力。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抓緊完成地方檢察院機構改革。擴大檢察人員分類管理試點,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規律和檢察工作特點的隊伍管理機制。大力推進科技強檢,加強信息技術在檢察工作中的應用,提高辦公、辦案信息化水平。

  第四,以改進執法作風為重點,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認真貫徹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關於把今年作為轉變作風年的要求,著重解決執法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思想作風建設,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增強執法為民的宗旨意識。不斷改進控告申訴檢察工作,全面推行控告申訴首辦責任制,更好地為群眾排憂解難。改進領導作風和工作作風,切實克服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糾正特權思想、霸道作風。按照以德治國的要求,實施《檢察官職業道德規範》,強化職業自律,弘揚忠誠、公正、清廉、嚴明的檢察官職業道德。堅持從嚴治檢,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肅查處檢察人員違法違紀案件。認真落實修改後的檢察官法,從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的人員中擇優選任檢察官,抓緊組織對現任檢察官的教育培訓,優化隊伍結構,推進檢察官隊伍的專業化建設。

  第五,堅持不懈地推進基層檢察院建設。最高人民檢察院在總結三年基層檢察院建設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人民檢察院基層建設綱要》。我們將以確保公正執法為目標,以規範管理和提高執法水平為重點,繼續狠抓基層檢察院建設,進一步提高基本素質,加強基礎工作,完善基本保障,在新的起點上把基層檢察院建設繼續向前推進。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裏,檢察機關將緊密團結在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深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貫徹本次全國人大會議精神,開拓創新,紮實工作,以檢察工作的新成績迎接黨的十六大勝利召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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