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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部門發文 任何機構禁再設黃金交易所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9日 07: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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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金交易眼下正火,一些地方和機構可能正計劃籌辦交易所吸引狂熱的投資者。不過昨天來自國家工商總局官網的消息,國家5部門已發出通知,除國家批准的兩家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機構或個人均不得再設立黃金交易所(交易中心),已開業的要停辦新業務並進行善後清理。

  在股市、基金不景氣的環境下,很多人把目標轉向投資黃金,帶動了黃金交易熱潮。這份《關於加強黃金交易所或從事黃金交易平臺管理的通知》是由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5部門聯合發出,意在促進黃金市場健康發展,防範金融風險。

  其中提到,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是經國務院批准或同意的開展黃金交易的交易所,兩家交易所已能滿足國內投資者的黃金現貨或期貨投資需求。因此要求,任何地方、機構或個人均不得再設立黃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中心)內設立黃金交易平臺。

  除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外,對一些正在籌建黃金交易所(交易中心)或準備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中心)內設立黃金交易平臺應一律終止相關設立活動;已經開業或開展業務的,立即停止開辦新的業務,並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妥善做好其黃金業務的善後清理工作。

  工商總局要求,工商部門將根據當地政府的決定,對被責令關閉或撤銷的黃金交易所(交易中心),責令限期辦理變更登記、登出登記,或吊銷營業執照。銀行金融機構停止為其黃金業務提供開戶、託管、資金劃匯、代理買賣、投資諮詢等仲介服務;涉嫌犯罪的還要移送當地公安機關查處。(記者廖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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