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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爾夫為何能交完罰款繼續營業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7日 03: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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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逸川夫

  河北鹿泉違法佔地上千畝建高爾夫球場,貴州貴陽佔地數千畝建高爾夫別墅,廣東湛江佔地約1600畝興建高爾夫球場,北京永定河畔建了“高爾夫走廊”……2011年,違法興建的高爾夫球場屢屢被媒體曝光。被曝光以後,這些違規高爾夫球場命運如何呢?記者調查發現,不少高爾夫球場交完罰款繼續營業,有的披上馬甲繼續幹。(1月4日《中國青年報》)

  禁令形同虛設,這600多個球場,沒有一個球場不是經過審批的,區別只在於是市、縣還是鎮批准的。市、縣政府都能違反禁令批地建高爾夫球場,根源還是一些地方在公開地打著國家禁令的“擦邊球”採取“以租代徵”的手段佔用農用集體土地。據審計署2008年6月4日的一份審計結果稱,京津滬渝穗等11個城市土地出讓管理存在嚴重問題,其中“以租代徵”農民集體土地1541.05公頃建高爾夫球場和別墅。一邊是禁令,一邊卻在違令,這種不顧子女後代的“嬌貴運動”讓人憂心。

  “以租代徵”圈走農用地,就如同“租走”了下蛋母雞的肚子,讓蛋無處孕育,讓秧苗無處生根。“以租代徵”這雙違法之手,伸向的不外乎還是那個“局部私欲”的錢囊。因為“以租代徵”的實質就是農民集體土地規避耕地轉用審批,逃過國家對土地計劃調控的那根硬杠,直接將耕地租去建高爾夫球場。中國玩得起高爾夫的公民不多,多數百姓的“運動”,還只是為“油鹽柴米醬醋”而日夜奔波。實際上,單憑高爾夫球場對水資源的嚴重消耗,一份材料稱,2010年,北京高爾夫球場總耗水近4000萬立方米,這相當於100萬人的一年生活用水。

  這顯然是一種蒼生背離,讓人驚悚。一邊是作為有千萬人口之眾的北京面臨水資源嚴重短缺,而且耕地面積大受擠壓;一邊卻是為了各自利益,違法違規大建高爾夫球場,無節制的採挖地下水,與民爭地爭水。在被查出違法違規時,十指一彈,給幾個億的罰款便能息事寧人。可見這家亂建高爾夫球場的企業,他們該項目的利潤並非小數目。投資商受潛在的巨大利潤吸引,地方政府同樣從商人手中獲得鉅額收益。

  事實上,我國農民的集體土地真的富裕到可以出租去建高爾夫球場嗎?非也,我們人均耕地面積只有世界人均量的四分之一、美國的七分之一,且這些有限的耕地資源總體質量不高,高産田比重小,中、低産田比重大。據2007年6月國土資源部的權威數字顯示,十五期間我國減少耕地9240萬畝,平均每年減少1848萬畝;同月,水利部副部長鄂竟平的憂慮印證了國土資源部這份調查,他稱,全國現有18億畝耕地中,坡耕地為3.2億畝,就是這些坡耕,每年的耕地流失量高達15億噸。

  我國《刑法》中有“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罪”之規定,最高法的司法解釋明確界定:凡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基本農田10畝以上、基本農田以外耕地30畝以上、其他土地50畝以上,均屬“情節嚴重”,構成佔用土地犯罪。那近六百個未經審批的高爾夫球場,佔用耕地的事實已成立,便係違法。要遏制這些球場與民爭地、爭水行為繼續上演,除了革新對地方領導的政績考核辦法外,應廓清利益關係,砸開他們所設“土地小金庫”旁的掩體,斬斷利益鏈,方能扭轉時局。(四川新聞網太陽鳥時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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