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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南京有限開禁煙花爆竹 銷售燃放孔明燈將被拘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6日 18: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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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南京1月5日電(申冉)1月5日,南京市宣佈2012年春節期間該市煙花爆竹銷售燃放將繼續實行“限時間、限地點、限品種”的有限開禁模式,允許市民在規定的時間段,在市內除重點保護單位、部位及周邊一定範圍以外的其他區域燃放煙花爆竹;但“孔明燈”、“許願燈”則屬於禁止銷售、燃放類別。“一旦燃放“孔明燈”,一律實行治安拘留。”

  農曆新年將至,各地市民紛紛開始購買年貨,燃放煙花爆竹作為中國農曆新年最有“年味”的傳統活動之一,雖然過度燃放容易造成嚴重的安全隱患,但為了能讓市民過上熱鬧祥和的農曆新年,國內不少城市均以有限開禁的模式,在規定區域、規定時間內允許銷售和燃放規定種類的煙花爆竹。

  據南京市禁放辦主任、該市公安局副局長葛孝先介紹,該市整個有限開禁時間是16天,從2012年1月22日(農曆除夕)起至2月6日(農曆正月十五),為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其中2012年1月22日(農曆除夕)、1月23日(正月初一)、2月27日(正月初五)和2月6日(正月十五)為24小時全天開放;1月24日(正月初二)至1月26日(正月初四)、1月28日(正月初六)至2月5日(正月十四)每天上午10時至晚上22時開放,其他時間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江南八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據介紹,有限開禁區域將嚴格按照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劃分。

  此外,今年春節期間南京市區內煙花爆竹銷售實行專營制度,由該市以及各區供銷部門統一組織銷售。具體産品目錄、産品性能介紹及燃放實驗數據等相關材料,由該市供銷部門報南京市禁放辦審核批准後,向社會公佈,煙花爆竹産品繼續實行強制保險和封簽銷售。各專營點銷售煙花爆竹時間為2012年1月18日至2月6日,其餘時間禁止銷售。

  據了解,該市安監部門已經對審核符合經營條件的350名銷售經營人員進行了專門的培訓教育,目前有61家經營網點已確定公佈。南京市供銷社從上半年起就著手春節市場的煙花爆竹供應,選擇了信譽好、質量有保障的5大類160個品種約1500萬元的煙花爆竹,供應該市主城區春節市場,目前已基本入庫就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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