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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明起“地毯式”排查煙花爆竹 限放區可賣24天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2日 03: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濟南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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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節臨近,許多市民開始準備購買煙花爆竹。今天上午,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做客濟南政府網、舜網,向市民詳解2012年全市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情況。據了解,我市限放區(繞城高速公路內區域)內煙花爆竹銷售時間共有24天,2012年1月1日起將“地毯式”排查煙花爆竹安全隱患。

  銷售期限放區內外有別

  市安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臨時)有效期,限放區外為54天,從2012年1月7日(農曆臘月十四)至3月2日(農曆二月初十)。其中,2012年1月7日(農曆臘月十四)至2月23日(農曆二月初二)為煙花爆竹銷售期,2012年2月24日(農曆二月初三)至3月2日(農曆二月初十)為煙花爆竹回購期。限放區內為34天,從2012年1月7日(農曆臘月十四)至2012年2月11日(農曆正月二十)。其中,2012年1月7日(農曆臘月十四)至1月13日(農曆臘月二十)為煙花爆竹購進期,2012年1月14日(農曆臘月二十一)至2月6日(農曆正月十五)為煙花爆竹銷售期(共24天),2月7日(農曆正月十六)至2月11日(農曆正月二十)為煙花爆竹回購期。

  目前經營業戶約2200家

  市安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説,根據《濟南市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規定》要求,在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繞城高速公路內區域)內不能申請有效期為1年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其他區域允許申請。零售許可證是由市安監局統一部署、各個區縣安監局具體辦理。到目前為止,我市各個區縣申報的經營業戶數量約2200家(包括常年和臨時兩類)。今年我市將從嚴控制煙花爆竹零售網點數量,臨時零售業戶實際審批數量不超過去年,預計臨時零售業戶有1700余家。

  市民選購要看7項標識

  對於如何選購煙花爆竹,市安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全市經營的煙花爆竹産品或小包裝上,必須明確標注有生産企業名稱、地址、生産日期和産品檢驗合格證,並註明燃放方法和注意事項,加貼安監部門監製的專用防偽標誌。與去年不同的是,今年白皮鞭炮被明確列為禁銷品種。我市還確定了三類煙花爆竹禁銷區,具體為:集貿市場、節日售貨大棚、展覽展銷會、山(廟)會、超市、購物廣場、各類批發市場、娛樂場所、賓館飯店、學校等公眾聚集的場所;國道、省道兩側;走街串巷和室外擺攤經營煙花爆竹。

  加強銷售和燃放安全監管

  市安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全市正在開展煙花爆竹百日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整治行動共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從今年11月25日到12月31日,嚴厲打擊非法制販煙花爆竹行為;第二階段從2012年1月1日到2月6日,重點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安全監管;第三階段從2012年2月7日到2月29日,重點抓好煙花爆竹回收和儲存安全監管。根據專項整治方案,全市對轄區內煙花爆竹生産、批發企業安排定期檢查,不間斷地對重點村、重點戶、閒置房、出租房進行檢查。同時依法查處無照經營、假冒商標侵權等違法違規行為。查處的非法煙花爆竹將及時銷毀處理,嚴防其再次流入市場危害市民生命財産安全。(記者 王端鵬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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