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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示範高中招生名額分配比例擴大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4日 06: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教育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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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分配至民辦初中校

  本報訊(記者 王超群)日前,北京市教委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將示範高中部分招生計劃分配到初中學校工作的通知》,2012年,北京市示範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校的比例將進一步擴大,由往年的5%至10%增至10%至12%,並首次覆蓋民辦初中校。

  所謂名額分配,是指把示範高中的招生名額分配到普通校的做法,是一種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舉措。北京市從2006年起推行這一措施,2011年中考招生,這一比例保持在8%左右。2012年,名額分配政策將有所調整。

  按照新要求,各示範高中學校將把當年招生計劃的10%至12%用於名額分配,並依據本地區初中校的辦學情況及地域分佈狀況分配到初中校。名額分配面向純初中校、完全中學(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初中),也可適當分配給民辦學校(初中)。

  各初中學校依據示範高中分配名額,按照1:1.2的比例組織推薦。依據北京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凡品德優秀、表現突出、學業成績優良、全面發展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均有資格參加推薦。擬跨區縣分配名額的學校,須通過所在區縣教委與接受區縣教委協商確定;接受區縣教委將指標按1:1.2的比例分配到指定的初中學校。

  所有參加名額分配的考生必須參加中考,在填報中招志願時,須將擬推薦學校及普通班專業填報在第一志願第一專業欄內,不得參加其他提前招生學校的錄取。

  為確保名額分配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北京市教委要求各區縣教委加強對整個過程的監督管理,嚴厲杜絕推薦過程中發生違規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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