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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凡:警方破了綁架案因何遭質疑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2日 12: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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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自稱“金溪縣農民@青-O苔”的網民在微博上爆料:12月1號孩子被綁架,他報警。第二天警察説綁匪要12萬塊。第四天,他拿著四處借的2萬錢交給警察。警察説不能打收條。當晚10點小孩子贖出,警察説是花6萬贖出的,但綁匪沒捉到。(12月31日中國經濟網 )

  孩子被綁架,趕緊給人民警察報告,按道理説,面對如此的惡性綁架事件,標榜為人民服務肩負保護一方百姓安危的的人民警察當義不容辭,立馬出動去解救被綁架兒童,抓住綁匪,還群眾一個交代。然在此案中,金溪警方的做法卻讓人瞠目。

  仔細看完案件過程,筆者有幾個疑問。

  首先是警方如何先於被綁架兒童父母知曉綁匪電話?按常理,綁匪綁架兒童應該先將他們的聯絡方式告訴被綁架父母,並且要求對方嚴格保密,而不是像此案中那樣告訴警方,由警方告訴被綁架兒童父母。這太不符合常規了。試問,綁匪綁架人質最怕的就是警方參與,因何此案中綁匪居然會首先與警方聯絡,而不是被綁架兒童的父母。

  其次警方不公開破案過程和救贖金使用想隱瞞什麼?既然小孩已經解救了,那麼警方就應該告訴被綁架兒童父母破案的細節。警方如何聯絡上綁匪,如何換回人質,綁匪如何收了錢,又如何能在警方圍困之下全身而退。這些情況,警方有義務告訴被綁架兒童父母,否則如此不明不白孩子丟了,又不明不白拿了錢,孩子不明不白的回來,整個案件只見警察和被綁架孩子父母的交易而不見綁匪,難免讓人有更多遐想。

  第三警方説此案是“欲擒故縱、引蛇出洞”很滑稽。孩子是救出來,按照警方説法,群眾的血汗錢也交給綁匪了,但是綁匪去哪呢?蛇引出來,綁匪沒擒住,群眾遭受巨大損失,難道這就是警方所謂的“欲擒故縱、引蛇出洞”。保護人民生命財産安全是警方之天職,人民處於困境,人民警察應該帶著感情、不計條件積極主動去化解發生在群眾身邊的現實問題。竭盡所能去儘量讓群眾少受損失或者不受損失。而金溪警方做到了嗎?

  所以,金溪警方的做法之所以被質疑,在於他們做事缺乏透明度且不願意接受群眾監督,在於他們辦案不力讓群眾利益受到極大損害,沒有震懾住壞人,也沒有做到讓群眾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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