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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萬個監控探頭之下的公民隱私之憂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1日 12: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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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被譽為城市“智慧之眼”的武漢城市視頻監控系統,成功通過國家專家組驗收;武漢市市長唐良智親自按動、開通該系統,宣告遍佈全市的25萬個視頻監控“探頭”正式上崗。(12月29日《武漢晚報》)

  “探頭”密布,在武漢主城區的密度達“每平方公里超500個”,清晰度是“電視直播水平”,就其設立初衷來看,無疑具有“防止威脅城市安全”的積極意義,應首先予以肯定;尤其在如今社會情勢複雜多變、警力相對不足、出警每每滯後的情況下,這25萬個“智慧之眼”對於震懾和遏制犯罪、防患于未然,堪稱善莫大焉,更是一種開拓和創新。

  但凡事均有“度”,可以觀察到“城市細微的一舉一動”固然便於行使“職權”,如“眼光”不慎觸及到公民私生活,如男女的親密動作等,就會“越界”,涉嫌侵犯公民的隱私權;如果相關畫面把控不嚴,被人挪作它處濫用,如發佈到網絡上等,更會讓公民的個人信息洩露和失控,私權利遭侵犯從此將成為輕而易舉之事。如此,恐怕就不單單是加強社會管理,布控治安隱患的問題了。市民們説不定會因此産生抵觸心理,老感覺有“人”在窺探,從此提心吊膽,如坐針氈,從而影響精神安適度、生活舒適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明確規定:侵害民事權益,如姓名權、肖像權、隱私權等,應承擔相應侵權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精神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之第一條,更明言:“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應當依法予以受理。”現在,城市視頻監控系統還屬於“摸著石頭過河”的新生事物,理當鼓勵這一探索,但如不從源頭上查漏補缺,防微杜漸,由此而起的興訟之舉遲早會出現。比如此次驗收,劃歸社會監控點的就達22.5萬個探頭,均由社會單位按統一規劃自建,其使用方法為“本地儲存、本地調用”,存在著極大紕漏;如何防止違規調用,不見有任何的約束。

  作為我國中南部的大都市,武漢開通25萬視頻監控探頭是好事一樁,但只有改進並有效防範窺探公民隱私的隱患,才算真正把好事辦好,“視所當視”。(馬騮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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