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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香港6月29日電 (記者張慶波 陳然) 經國務院批准,商務部副部長高燕與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28日在港簽署了《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簡稱CEPA)框架下的《投資協議》及《經濟技術合作協議》。其中,《投資協議》將CEPA投資承諾擴展至非服務業,並附有“最惠待遇”條款;《經濟技術合作協議》則將“一帶一路”建設在經貿領域的合作納入CEPA的框架下。兩個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其中《投資協議》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高燕在簽署儀式上致辭時表示,這兩個協議是CEPA升級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內地與香港在 “一國兩制”框架下按照世界貿易組織規則作出的特殊經貿安排,充分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經濟發展和長期繁榮穩定的支持。陳茂波表示,CEPA推出以來所産生的巨大經濟效益,説明香港成功落實並受惠于“一國兩制”的偉大構想,也充分體現了香港和內地優勢互補、互惠共贏的緊密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