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新藍網-中國藍新聞客戶端4月30日訊(浙江之聲記者報道)紹興針對沿河洗滌行為在全省率先開出罰單。紹興為“水”立法,“剿劣”有了法律武器。
紹興市越城區南池江沿岸,幾位居民正在河埠頭邊洗衣服、洗車,當地綜合行政執法局的執法人員上前告知這是禁止洗滌水域。城南中隊執法人員吳俊告訴記者,第一次一般他們都是進行勸導,第二次就要進行處罰了。現在很多市民都不來洗了。紹興市區河網密布、老街縱橫,沿河400多個河埠頭成為古城一道獨特的景致。然而市民沿河洗滌的陋習不改,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影響了水質。
2016年11月,《紹興市水資源保護條例》正式實施。越城區根據《條例》做出規定:自今年3月22號起,劃定市區二環線以內河道及梅山江、鑒湖江遊線水域為禁止洗滌水域。然而仍有市民我行我素,執法機關根據情節輕重做出了相應處罰。據越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黃偉介紹,目前還有一些市民抱著僥倖心理,跟他們打時間差。對沿河洗衣服、洗車他們總共罰了4張50塊的罰單,有一家飯店我們進行了辦案,做出500塊的處罰。
紹興市為“水”立法,為剿滅劣五類水行動提供了法律武器。黃偉告訴記者,自從水資源保護條例出來以後,執法有依據了,當然處罰不是目的,他們就是想通過努力把這個習以為常陋習徹底根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