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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有權知道公務員的工資嗎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5日 13: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鄭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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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春天,上海十余萬公務員正經歷著一場力度空前的收入調整“風暴”。從3月開始,他們面對著一份新的工資條。“大幅降薪”的傳聞,已經在公務員圈內,持續數日而未絕。一位科級幹部最終發現,12萬年薪縮水至10萬。(新聞參見24日新華網 )

  根據方案,此次規範旨在有效遏制津貼補貼發放混亂的現象,實行統一的補貼項目,將公務員津貼補貼統一歸併為工作津貼和生活補貼兩大類。一律取消各部門自身設立的其他名目的津貼補貼。由上海市紀委、組織部、監察委、財政局、人事局、審計局六部門聯合頒布的《上海市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實施方案》的文件和《上海市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工作宣傳提綱》同步下發,但官方並沒有向記者提供任何情況。那麼,公眾有權知道公務員工資改革的具體情況嗎?對此,上海市人事局一官員對《南方週末》記者稱,規範方案隸屬公務員內部事務,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披露的範疇。

  我試圖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尋找答案。很遺憾,上海市人事局官員説得沒錯,《條例》中找不到公開公務員工資的具體要求。在政府應該主動公開的內容裏,沒有公務員工資的條目,而公民申請公開,答覆的權力在政府。如果公民的要求得不到滿足,則在第三十三條裏有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就是説,當上海市政府不公開公務員工資的信息,公民如果覺得屬於行政機關未履行義務,可以向國務院或中央監察部舉報,這樣的救濟可行性顯然很差。

  那麼,我們是否可以從財政預算監督的角度提出問題?從理論上講當然是可以的。公務員拿的是納稅人的錢,主人有權知道他按照什麼標準拿了多少錢,這應該納入財政預算,經過人大審議批准。人大也有責任向廣大納稅人公佈整個財政預算,其中當然應該包括公務員的工資數及其計算依據。但是,這在實踐上還不可行。我國的財政預算監督是相當空洞的,根本不可能知道公務員工資的細賬。等到預算監督像國外那樣,細到一頓招待飯、一道高價菜時,公務員的工資當然也就會逐一列出了。但是,估計要做到這一步,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那麼,我就想請教一個法律問題:公眾有權知道公務員的工資嗎?當人民的公僕不把自己的工資情況告訴主人時,主人真的就無可奈何嗎?連知情權都沒有,還怎麼去當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