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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深度觀察:公務員工資改革路向何方 >
新一輪旨在消除地區差距、消除基層與省市級之間差距的公務員收入改革將拉開帷幕。據了解,日前人社部有關部門已經開始著手在北京、雲南等地開始調研公務員津補貼情況,並根據調研結果著手起草《公務員實施地區附加津補貼方案》,為下一步公務員工資改革作準備,公務員是否該漲工資也成了議論的焦點。(8月30日《中國經濟週刊》)
如果從1985年第一次公務員工資改革算起,截止2006年,共進行了9次調整改革。9次名為調整改革,實際上每一次都成為公務員漲工資的好機會。本輪改革調整會不會變成第10 次調升公務員工資呢?學者專家、公務員以及公眾都在針鋒相對地辯論,有的説該漲,有的説不該漲,有的説漲與不漲是兩難選擇,如果不漲工資,物價上漲,公務員肯定不樂意;如果漲工資,老百姓又會説政府不親民,畢竟老百姓的溫飽問題還沒完全解決。
其實,這種兩難的、糾結的事並不是公眾的苦惱,而是政府的苦惱(或者根本就未曾苦惱)。反觀前9次調整會發現,公務員歷次加薪都是由國務院做出決定,是政府自己給自己漲工資,標準由自己定,錢由自己發,一路暢通無阻。
在目前物價上漲、GDP、財政收入持續增長的情況下,本次改革勢必成為新一輪漲工資行為。因為,中國公務員工資制度中設有正常增資原則和物價補償原則。正常增資原則規定要定期給公務員漲工資;物價補償原則是國家根據物價指數的變動,適時調整公務員的工資,使工資增長率高於或等於物價上漲率,以保證公務員的實際工資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下降。
公務員工資合法、正常增長是公務員的基本權利,而且,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應該與企業職工的工資水平大體持平,這樣才能均衡各部門、各行業之間的人才流動,吸引優秀人才進入公務員隊伍。但至為關鍵的問題是,公務員漲工資不能自説自話,公務員工資用的是納稅人的錢,是國家的財政收入,理應由納稅人説了算,至少“僱員”要和“老闆”商量一下,這就需要交給全國人大來組織討論,充分聽取民意、公務員意見,參照市場部門的平均工資來決定公務員的薪酬。畢竟,公務員幹的是服務性的工作,不是社會財富的直接創造者,工資過高會引起社會不滿情緒。
事實上,美國公務員的工資就是這樣確定的,並以《聯邦公務員可比性工資法案》為法律保障。學者賀軍在研究美國公務員工資制度發現有那麼幾個特點:1、公務員工資標準通過法律規定,公務員無權自己給自己漲工資,必須經過人民的代表機構批准。2、公務員工資標準參照私企,且不得高於同類地區私企同等職別職工工資。3、公務員工資每年的微調增幅不得超過工資成本指數,公務員工資的漲幅必須小于私企。4、公務員的任何工資變動必須報人民的代表機構批准,並進行公示,公示在先,加薪在後。5、所有公務員的工資必須透明,並且保證任何公民隨時可以查閱公務員的工資標準。6、公務員工資標準要符合市場經濟規律,不能把工資定得過高,否則就會出現幾千人、幾萬人爭搶一個公務員職位的現象,這違背市場經濟規律。7、公務員工資不高於私企,有利於政府公務員隊伍的人員流動,保持政府工作的高效率和高質量。
因此,公務員漲工資自説自話的時代應該結束了,要加快公務員工資立法,由充分體現民意的全國人大決策,這既符合納稅人與政府間的委託服務關係,又能讓公務員的合法收入得到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