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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改革:提起徵點不如與CPI挂鉤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9日 10: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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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開虎

  個人所得稅幾乎每年都會成為“兩會”討論的熱點。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稅務總局前副局長許善達昨天接受《第一財經日報》專訪時表示,個稅改革應與CPI挂鉤。

  也有代表和委員建議,個人所得稅應該以家庭為單位徵收。接受本報採訪時,許多委員和代表都認為,目前的個人所得稅起徵點應該有所上調。

  與CPI挂鉤

  去年國家在徵求個稅調整方案時,爭議較大,但是最終將個稅起徵點從之前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

  去年9月1日,新的個稅政策執行之後,全國需交個稅者從6000多萬人降低到1600多萬。許多人仍然表示個稅太高,希望能夠上調起徵點,尤其是北京、上海、廣州這樣的大城市居民,因為CPI年年上漲,而工資上漲的比例很小,甚至沒有上漲。

  許善達認為,目前大家都在討論個稅起徵點是8000元、5000元或者3000元,這並沒有太多的意義,“因為這種方式就不是很好的徵稅方式。”

  “比如舉行個稅起徵點聽證、網上徵求意見,我不相信哪個人説建議把這個3500元降到500元,有這樣的人嗎?沒有這樣的人。”他説,“你要問交稅的,也肯定希望交得越少越好。所以這種徵求意見的方式,我覺得它的價值也不是很大。”

  在他看來,無論個稅是增加500元還是不加500元,對於整個經濟和對居民收入影響並不大,因為中國的個人所得稅一共才佔整個稅收收入的6%~7%,工薪更是只佔2%~4%。

  他建議,個稅起徵點應該與CPI挂鉤,比如今年政府確定全年的CPI目標是4%,如果到年底就是4%,那麼按照CPI漲幅的1.5倍、2倍或3倍,明年個稅起徵點相應地提高6%、8%或12%,這才是合理的,“當然到底是幾倍是需要討論的。”

  他認為,個稅起徵點提高標準是CPI漲幅的2倍左右比較合適。

  也有代表或委員建議以家庭為單位徵收個稅。全國人大代表、復星集團董事長郭廣昌認為,以家庭為單位徵收個人所得稅,可以充分考慮一個家庭的實際支出情況,公平地衡量納稅人的納稅能力。

  事實上,目前世界上有許多發達國家已經實行以家庭為單位徵收個人所得稅。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建材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張劍星也建議,個稅徵繳應該由個人申報轉向以家庭申報為主,因為這樣才能真正體現高收入多納稅、低收入少納稅或不納稅的徵收原則,從而保證課稅公平。

  個稅太高的弊端

  “個人所得稅去年是調了起徵點,但是個人所得稅稅率太高,這個太高,反而使得我們個人所得稅的結構不合理。”重慶市市長黃奇帆接受本報採訪時認為。

  黃奇帆表示,個人所得稅的一般國際慣例是,個人所得稅不要超過企業所得稅。

  據他介紹,上世紀80年代中國的企業所得稅是55%,80年代後期定了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出臺最高是徵收45%,後來企業所得稅從55%降到了33%,目前又降到了25%,但是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並沒有變化。

  “這就會造成幾個後果,一是很多私人老闆,他把錢留在企業裏,表現為利潤,只要交25%企業所得稅,如果拿出來變成家庭的收入就要交45%個人所得稅,他説我一年只拿一塊錢,一個月只拿一塊錢,我不拿工資,其實在避稅。”黃奇帆説。

  其次,對於一些高級白領而言,如果一年能夠拿幾十萬上百萬的工資,將要繳納45%的個人所得稅。黃奇帆認為,這些人總有辦法把自己的工資發到其他地方,“因為他收入這麼高,他就有各種條件,可能就把高收入的工資發放地,轉到新加坡和香港,最後肥水流了外人田。”“所以辯證法就是,多要了反而少要,少要了反而多要。”黃奇帆説。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佈的數據,去年,我國個人所得稅實現收入6054.09億元。黃奇帆認為,其中90%是中低收入階層交的稅,高薪階層交得很少,比重很低,都給避稅避掉了,從這個意義上講調整一下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