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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買的是期房,一年以後交房,房款卻已付給了開發商,萬一開發商跑路怎麼辦?昨天從房管部門獲悉,我市將對商品房預售金實行第三方監管,杜絕開發商挪用購房者房款,保證預售房款用於項目工程建設。
據悉,即將實行的商品房預售金監管系統,將在銀行開設監管賬戶,購房人付的定金、房款等都將進入監管賬戶。開發商動用資金需得到房管部門許可。在工程結構封頂、竣工驗收等幾個施工節點,開發商可申請提取資金。房管部門將實地勘察工程進度,得到施工方等方面認可基礎上,通知銀行按進度向開發商撥付資金。
目前,我市預售金監管部門已經確定,監管重點在開發商是否正常支付工程款,是否按規定繳納稅費。
影響
商品房預售金實施監管,將使購房者買的期房風險大減,對以“現金為王”的開發商來説,會有什麼影響?一家研究機構研究員表示,從北京等地實施情況看,還沒有聽説哪家開發商因為這項政策導致資金鏈斷裂,但對武漢一些實施滾動開發的開發商,會加劇資金緊張。這些開發商只有加快建設和銷售速度才能回籠資金,樓市供應量會增大,近期房價也就很難大漲。
過去
商品房預售金,是開發商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出售給購房人,購房人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支付的購房款,其中包括定金、首付款、後續付款、按揭付款。
據了解,現在市民買的多是期房,一般在房子交付前一年多就已經預付首付款和按揭款。這些錢不是由第三方監管,而是直接落入開發商腰包。很多開發商拿這些錢去持續開發,或做其他投資。一旦碰到開發商資金鏈斷裂、跑路等情況,後期就會出現爛尾、延期交房、辦不了房産證等一系列惡果。
案例
“銀鶴上林苑”樓盤位於漢口唐家墩鬧市區,約定2009年交房。早在2008年,房管部門就發現開發商由於經營不善、資金鏈斷裂,存在未及時支付工程款、一房多賣等違規問題。儘管房管部門隨後採取了多項措施,但開發商陷入多角債務、自身又無資金渠道,項目多次停工,拖了3年多都沒能交房,大量業主付了房款卻無房住。
“如果當初我們買房時,預售金不是直接給開發商,放在第三方監管,就不會是現在這樣的爛攤子。”一位業主這樣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