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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寒訴百度侵權案拒絕和解 索賠超76萬元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1日 08: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商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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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寒對百度打響的作家維權第一槍恐遭遇敗訴尷尬。昨日,韓寒起訴百度文庫侵權案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但未宣判,韓寒方面拒絕和解。

  昨日,韓寒本人並未到場,雙方代理律師各執一詞。韓寒代理人指出,多個網友在2011年將韓寒作品《像少年啦飛馳》、《零下一度》、《1988:我想和這個世界談談》上傳至百度文庫供用戶付費或免費下載,“在多次發函維權後,百度依然存在侵權行為”,認定“被告行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權”,請求法院判令百度停止侵權行為,並採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權行為再次發生;關閉百度文庫;連續七天在百度網站首頁向原告賠禮道歉;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分別為25.4萬元、20萬元、30萬元以及賠償原告每一個著作權作品的合理支出4038元(合計12114元)。

  但百度對指控不予認同。百度代理人指出,百度文庫屬於合法經營,具有實質性非侵權用途,並提醒用戶保護權利人權利,也在網站發佈了舉報侵權作品的方式並開發了綠色投訴通道。在接到原告投訴之後及時刪除了投訴鏈結和相關作品,“並盡了最大的努力防止侵權作品的繼續上傳”。而作為信息存儲空間服務者,百度應受到避風港原則保護。

  4個小時激烈交鋒後,法庭宣佈休庭,但未透露何時重新開庭和宣判。值得注意的是,法庭詢問是否願意在法院參與下進行和解時,韓寒方面當庭拒絕。

  事實上,這是去年3月作家維權聯盟和百度文庫爆發糾紛之後第一個開庭審理的案件。著名知識産權律師、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佔領認為,韓寒起訴百度更大意義在於喚醒行業對版權的保護意識,但從目前法律條文來看,韓寒勝訴的可能性不大。“雖然原告態度堅決,但最終和解的可能性依然很大,以前的百度MP3類似案件多以和解收場。”他告訴記者。

  趙佔領進一步解釋稱,雙方辯論焦點圍繞百度文庫在本案中是否適用避風港原則,韓寒方面需要拿出充分證據證明對涉案具體作品盡到了通知義務,而百度要證明自己接到有效通知後及時進行了刪除等反盜版處理。此外,百度還要解決是否對用戶上傳具體盜版內容存在明知、應知的注意義務。“從現有知識産權法律條文看,百度自證盡到義務的勝面比較大,但法律界對此存在爭議。這考驗法官的判斷力和決斷力,當然也會受到輿論影響,不管怎樣,該案件不太可能短時間內宣判,而作為第一個案件,其參照意義將影響作家維權聯盟其他作家以及今後類似案件的審理。”趙佔領如是説。

  商報鏈結

  避風港原則:指在發生著作權侵權案件時,當網絡服務提供商只提供空間服務,並不製作網頁內容,如果網絡服務提供商被告知侵權,則有刪除的義務,否則就被視為侵權。如果侵權內容既不在網絡服務提供商的服務器上存儲,又沒有被告知哪些內容應該刪除,則網絡服務提供商不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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