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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合肥6月5日專電(記者 姜剛)購房者將認購保證金交給了開發企業,若被挪用或扣壓怎麼辦?記者5日從合肥市房地産管理局獲悉,為確保認購人保證金安全,這個市開始實行商品房退房搖號房源認購保證金由監管銀行統一監管,不再直接交付開發企業。
合肥市房地産管理局相關人士介紹,依據《合肥市商品房退房認購搖號暫行規定》,認購人認購搖號房源需向開發企業交納1萬-3萬元不等的保證金,搖號結束後開發企業應在3日內向未中簽人退還保證金。根據調研,認購保證金由開發企業直接收取、保存及退還,存在被挪用被扣壓風險。
為規避上述風險,合肥市日前作出規定,今後商品房退房搖號房源認購保證金不再直接交付開發企業,而是由監管銀行統一監管。認購人憑《商品房退房認購證明》在監管銀行以認購人名義開設保證金監管賬號,並存入足額保證金。與此同時,監管銀行向認購人出具賬戶凍結止付單,搖號未結束前,禁止提取監管賬號中的資金。
此外,在搖號結束3個工作日後監管銀行對未中簽的認購人保證金賬號解除監管,允許自由提取;同時將中簽人保證金作為定金由監管銀行劃轉開發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