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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5月22日電 首批中小企業私募債品種有望于6月中旬推出。上交所、深交所5月22日分別發佈《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試點辦法》,標誌中小企業私募債業務試點工作正式啟動。相關人士提示,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屬高風險品種,切忌盲目跟風炒作。
據介紹,《試點辦法》明確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為未上市中小微型企業以非公開方式發行的公司債券,要求發行利率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倍,並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中小企業私募債採取備案制發行。
據了解,試點期間,符合工信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的未上市非房地産、金融類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要發行利率不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倍,並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可以非公開方式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
5月23日起,深交所先以書面形式接受發行人備案申請,6月中旬會員業務專區網站改造及相關準備工作完成後,深交所將正式啟用電子化渠道接受備案申請。
備案登記表涵蓋了發行人經營範圍、行業類型、營業收入以及從業人數等相關信息,還包括擬發債項的期限、付息方式、風險提示以及投資者保護機制設計等基本情況,並要求承銷商就私募債備案應履行的相關責任和義務進行聲明與承諾。
由於對發行人沒有凈資産和營利能力的門檻要求,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是完全市場化的信用債券品種,合格投資者應當具備一定的風險識別與承擔能力,充分知悉私募債券風險,依據發行人信息披露文件獨立進行投資判斷,自行承擔風險。
另外,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在深交所綜合協議交易平臺以全價方式進行轉讓。轉讓單筆現貨交易數量不得低於5000張或者交易金額不得低於人民幣50萬元。
試點初期,綜合協議交易平臺僅接受投資者“成交申報”指令,不接受“意向申報”和“定價申報”指令。私募債券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在前收盤價的上下30%之間自行協商確定。